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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是来报恩的,还是来讨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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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7-31 13: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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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孩子是来报恩的,还是来讨债的?
    念西法师

    印光大师在《复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二》中说:
    “子有四因者。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者讨债。”
    印祖这里讲,子女跟父母之间有四种因缘。这是出自于佛经,印祖做了一个归纳。

    子女无非是怎么来的呢?一者报恩来的;二者报怨来的,甚至为索命来的;三者还债来的;四者讨债来的。

    壹 ● 报 恩

    第一种因缘——报恩。
    “报恩者,谓父母于子,宿世有恩,为报恩故,来为其子。则服劳奉养,生事死葬。必使生则亲欢,祭则鬼享。乃至致君泽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
    来报恩的孩子,在父母活着的时候,非常孝敬的侍奉他,死了之后好好的安葬,非常恭敬,而且非常怀念父母。死了之后,也不忘祭祀。就像历史上范仲淹这些圣贤,到现在大家都在传颂。大家都会尊敬他父母,也会尊敬他本人。

    印祖例举了几个人:

    “若曾鲁公,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曾陈王三公,皆宋名臣,史公清初状元,四公皆信佛,唯忠肃悟入甚深,以前世皆为高僧,故虽处富贵,犹能不昧本因耳)。今世之孝子贤孙,皆此类也。”

    这四个名人,先介绍曾鲁公,这是王龙舒居士在《龙舒净土文》当中介绍的一个公案。

    有一个曾家妇人,经常给草堂青老和尚供养布施衣物。老和尚非常感恩,就说:“老僧将来给夫人作儿子。”

    这个很有意思,老和尚觉得无以回报,正好这个施主——曾家的妇人没有孩子,所以他就发了这样一个愿。但这是非常可惜、可怜、非常颠倒的!

    后来此妇人生子,就是曾鲁公。生子时,恰好草堂青和尚坐化。因为前世为僧,修积了众多福慧,所以曾鲁公少年就登第,最后作了宰相,光宗耀祖来报答曾家的恩德。

    以世俗人看,这个荣耀是无以复加了;但是以佛法看,如王龙舒居士所说——“此亦误也”!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世间富贵不能长久,寿尽之后则空,又随业缘去轮回,这样无有了时。不如生西方见佛,那就能了生死大事。草堂青实际上也是禅宗大师,几乎是当时宗门数一数二的人物,但是非常可惜,却来世间作宰相。

    如果能够去西方,回来再受胎作宰相,那就“虽入胞胎中受生,此一性已不昧”,虽在轮回世界中受生,但已不受轮回,“而生死去住自如”了。而现在生死还没有自在,还没有了生死,为了报恩,作别人的儿子,这样实际上未脱贪爱,永在轮回。“其失计甚矣”!这是非常失计的,不明智的。

    印祖讲的后面三个人——“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比较生僻,不像曾鲁公那么广为人知。(略)

    印祖为什么提这些转世的事情呢?一个当然是为了说明儿女四种因缘中的第一种因缘——报恩;但同时也是为了讲因果的道理,让我们要深信因果。

    深信因果,首先就要知道三世轮回的道理,这是我们信因果的基础。如果像现在人一样起断灭见,以为人死如灯灭,绝对没有后世、前世,那就不可能信佛了。所以印祖这里举了四个名人,讲他们是转世报恩来的,实际上也是让我们相信有三世轮回,三世因果。

    贰 ● 报 怨
    “报怨者,谓父母宿世于子有负恩处,为报怨故,来为其子。小则忤逆亲心,大则祸延亲身。生无甘旨之养,死贻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权要,谋为不轨,灭门戮族,掘坟夷墓,使天下后世,唾骂其人并及其亲。若王莽,曹操,董卓,秦桧等是也。”

    历史上的这些奸人,可以说确实是“死贻九泉之辱”,灭门灭族。历史上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但是你不要看最后的结果是灭门灭族,但在当时,那可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出了这样的儿子,父母家人肯定是非常得意的,但想不到最后竟然灭门灭族!

    关于这一方面,印祖在《文钞》另外一封书信当中介绍了曹操:

    “汉献帝时,曹操为丞相,专其威权。凡所作为,无非弱君势,重己权,欲令自身一死,子便为帝。及至已死,曹丕便篡。而且尸犹未殓,丕即移其嫔妾,纳于己宫。死后永堕恶道,历千四百余年,至清乾隆间,苏州有人杀猪出其肺肝,上有曹操二字。邻有一人见之,生大恐怖,随即出家,法名佛安。一心念佛,遂得往生西方,事载净土圣贤录。”

    曹操的所作所为,就是削弱君王的权力,专自己的权,想自己死了以后,儿子为皇帝。他死了之后,儿子曹丕就篡权了。他的尸体还没有下葬,曹丕就把曹操的女人“纳入己宫”,移过来作为自己的嫔妾。所以,曹操死了以后,是“永堕恶道”。

    经过了一千四百年之后,到了清朝乾隆年间,苏州有人杀猪,取出肺肝,上面有“曹操”二字,邻居有一个人见了之后,产生大恐怖,随即就出家了,法名叫佛安,后来一心念佛,得以往生西方,这件事情记载在《净土圣贤录》里面。

    叁 ● 偿 债

    “偿债者,子宿世负亲资财,为偿债故,来为其子。若所负者多,则可以终亲之身。若所负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学甫成名而丧命,商才得利而殒身。”
    因为是还债来的,如果欠债很多的话,那他就“终亲之身”,一直给你还债。但如果他欠得少,还完了,甚至在二、三十岁还很年轻的时候,就还完了,他就要半途而去了,如他刚刚成名,或者经商刚刚开始得力,本来接着还可以赚不少钱,但因为这个时候债还完了,他肯定就要死了,就要离父母而去。

    肆 ● 讨 债
    “讨债者,谓亲宿世负子资财,为讨债故,来为其子。小债则徒费束修聘金延师娶妻,及种种教诲,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尔丧亡。大债则不止如此,必致废业荡产,家败人亡而后已。”

    因为父母欠他的债,他就投胎作儿女来讨债。如果债不多,那就会生他、养他、给他请老师、为他娶妻成家,但突然大限到来,年纪轻轻就死了,其实是因为他的债不多,债讨完了。如果债很多,那就不是这样了,必须把他父母的产业彻底败光,直至家败人亡,他才会歇手。所以有些儿女就是这样讨债来的。

    记得小时候,母亲看我们这些孩子不听话,就经常会这样骂:“你这个讨债鬼!”当时小孩子不知道这到底什么意思,学佛之后才明白。在民间也多少懂得一些儿女与父母讨债、还债等因缘关系,通过高僧大德的弘扬,说明佛教的这种理论,世间老百姓也逐渐接受了。

    下面引用弘一大师的皈依弟子陈海量居士写的《可许则许》里面的几个公案,再介绍一下子女为讨债而来的情况。《可许则许》这本书非常好,大家有必要好好去看一看。

    01 甘学究
    来看《可许则许》里所讲的公案:
    “梁敬叔先生说:常州有个甘学究,是以教小学生为生活的。当他的儿子才只三岁的时候,他的妻子忽然死了。他只得带着他的儿子,到他教书的馆舍里去养育。到四,五岁的时候,就教他识字读书。这个孩子倒很聪敏,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四书五经都读得烂熟,也可以做教书先生了。每年父子二人教书的收入,凑合起来有四,五十金,除去生活费用之外,还可以稍稍积蓄一些。后来甘学究就预备为他的儿子娶个媳妇。当他们正要行订婚礼的时候,他的儿子忽然生起大病来,病势很是危急。

    “在病中,他狂喊着他父亲的名字。甘学究惊惶失措答应说:‘我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他的儿子说道:‘你前生和我合伙做生意,欠我二百余金。某事除去若干,某事除去若干以后,现在应还我五千三百文。快快还我!还了我,我就去了!’说完了话,就气绝而死了。这真是世俗所谓讨债的了。”

    所以《可许则许》里说,大凡年幼夭折的儿女,多因讨债而来的。不过像甘学究的儿子,他分明将因缘说出来,这是非常少见的,十个里面连一两个都没有。世间一般做父母的不明因果,反为这种讨债的子女悲伤哭泣,痛哭流涕,这不是很可笑吗?讨债鬼走了,应该高兴才对,有什么值得哭呢?

    从这些公案故事就知道:儿女父母的因缘,无非也就是这四种。如果是为了讨债来的,讨债完了,就死掉了。但很多人不明就里,还悲伤难忍,就像《印祖文钞》里讲的这位居士,他就因为独生儿子死掉而痛哭流涕、怨天尤人,甚至悲痛得有些精神失常了。所以,印祖这里就给他指出,这样的儿子实际上就是讨债来的,不必悲伤。

    “谛观令子,恐是讨债而来。幸所负者少,故弱冠而去。当忏悔宿业,努力勤修。天必畀汝好子,光大门户。”
    印祖说:“通过这些观察,你的儿子恐怕是讨债而来的,幸亏你欠他的少,所以他就弱冠而去了。你应当忏悔自己的宿业,努力勤修。这样老天爷必定会再给你一个好儿子,光大门户,就是为了报恩而来的。”

    这位居士幸亏欠儿子的少,如果欠得多的话,就像前面那些公案所说的,恐怕要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而后已,那就更可怕了。

    02 病痊未必可喜
    《可许则许》:“病痊未必可喜”
    “明月笔记:浙江上虞蒲湾地方,有个钟秀峰。当他年纪四十多岁的时候,生个儿子,秀峰很钟爱他。那孩子十岁的时候,生病很危险,秀峰夫妇哭泣着到神祠里去祷告。在夜里梦着一个神对他说道:‘你的儿子有许多事情没有了结,哪会就死去啊!’醒来之后,他非常庆慰。后来儿子果然病好了。等到这个孩子长成以后,挥霍放荡,忤逆父母,无所不为。钟家便被他破败了,秀峰夫妇终于饿死。这就应验着神梦所说:‘有许多事情没有了结’的预示,原来他是来讨债的。”

    这个公案说明,天下有许多事情,我们不能看它的表面。比如说公案里的儿子病好了,不见得就是可喜之事,因为父母过去生欠他的多,必须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才还得清。所以像《印祖文钞》里的这位居士,儿子“弱冠”二十岁去世还是好事情,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03 家难未必不幸
    《可许则许》:“家难未必不幸”
    “吕碧城女士说:‘我家从前住在安徽六安州。当我十三岁的时候,偶然得到一卷观音白衣咒,说持诵百日,能消灾得福;我就每日焚香虔诵。等到刚满百日之期,忽然遭到家难;我家的人都被许多族人禁闭在本宅内,长年不得和外界通消息。后来母亲设法,用密函向外祖母家请示援救;结果得到援助,我们得以到来安县舅父家里寄住。

    “那时我常常想:为什么持咒百日,求福而反得祸呢?其后有土匪白狼来侵扰安徽,六安被蹂躏得变成废墟。当时我家旧宅里,只有孀嫂和她的女儿翠霞,和她的女婿汪君居住着。白狼闯到宅中,把汪君杀死了,翠霞也在这时殉难。我的嫂嫂逃到上海,不久也就病死了。现在我才明白:倘若那时我仍旧住在六安,一定同遭到匪难的。我们避居到舅父家里,实在是因祸得福哩! ”

    这个公案说明,家里碰到灾难不见得就是不好,表面上看来遇到灾难,实际上可能也是佛菩萨救度的一个感应,所以我们不能只看表面。
    千事错万事错,信愿念佛往生净土的大事不能错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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