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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者终须偿还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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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20 06: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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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肉者终须偿还血债!


    ◎ 宣化上人


    众生乃众缘和合而成,从十二因缘演变而成人。蚂蚁乃至细菌皆是众生,我们不用往外找众生,人自性中已有无量众生。现在科学发达,已经证明人体内有很多细菌和微生物,我们的五脏六腑中都有无量的众生。人吃的食物也是众生,譬如猪肉、牛肉、鱼类等,这些肉类中有很多细菌,人吃这些肉类,肚子里就有了这些细菌的种子。


    吃哪一类众生较多,就和它成为眷属,与它的因缘就加深,乃至纠缠不清,不能分离。猪肉吃多了,就有机会生为猪;牛肉吃多了,就生为牛。那多吃米,是否也会变米呢?米是无情,而众生是有情。如果啖食有情众生,就会生为有情众生。人若禁食哪一类众生,就是度那一类众生。“度”,就是度过苦海,登涅槃彼岸。人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不应该吃众生肉。


    从前有一个吃肉的人,死后到阎罗王那里,他生前吃过的肉类众生,都要来跟他算账,这个吃肉的人还自我辩护:“我虽然吃肉,但罪不应该归我,应归咎于卖肉的人。”于是阎罗王传召肉贩,这肉贩也自辩:“我所以卖肉,都是因为有人买肉。如果没人买肉,我又何必卖肉呢?”肉贩和吃肉的就互相争论,后来两个人把责任推在屠夫身上。于是阎罗王又召见屠夫,屠夫也自辩说:“我确实是宰猪,但是因为有人买,有人吃肉,我才会屠宰;如果无人买,无人吃,我也不会宰了!”就这么各说各的道理,所说的尽是造罪业的道理。


    结果,阎罗王仍然判吃肉的人偿还血债。可见我们吃哪一类众生,就与那一类众生结下不解之冤,所谓“肉字里边两个人,里边罩着外边人,众生还吃众生肉,仔细思量人吃人。”《楞严经》中也说:“羊死为人”,羊既然可以为人,猪牛也可为人,可是未得天眼通,不能观察其因缘,就以为猪是猪,羊是羊。人多吃众生肉,把本有的自性都埋没了,失去了灵性,变得更愚痴。所以想要度众生,先应戒食众生肉。欲度众生,先度自性众生,但是度生还要离相,无所执着,方为真度。


    【编注】恭录自《宣化上人開示錄(四)》
    南无阿弥陀佛
    千事错万事错,信愿念佛往生净土的大事不能错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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