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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人一定是愚痴糊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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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7 0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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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杀的人一定是愚痴糊涂人



    自杀的人一定是不了解宇宙人生真相的人,是无明的人,是愚痴的人,是糊涂的人,是迷惑颠倒的人。

    不论他们有怎样的学历、背景或社会地位,他们都是无知的、可怜的、可悲的人。这些人还普遍具有消极、冲动、狭隘、短见等特点。他们普遍担当力不足,经不起生活中的考验,经不起磨难压力,遇事只见困难不见希望。

    他们以为凭借肉身的死亡,就可以“一了百了”,就可以断除一切烦恼痛苦;或以为这种极端行为可以解决什么问题,其实都只不过暴露了自己的冲动和无知。

    他们不晓得在一切罪业中杀业为重,杀业之中自杀为最。更不知道自己只是个六道众生,在六道之中做人虽苦,但已经脱离三途,若再造恶业重归三途,必定苦不堪言,欲出无期。

    所以,我们应该知道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懂得一切万法因缘生灭,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要晓得凡事各有因缘,不可执着,学会一切随缘;更要积极进取,长行利他,广种善因,这样的人才能心胸广大,光明,积极,充满希望,让生命有价值,有意义。

    更应积极领悟生命大道,把握生命规律,具足般若智慧,得见宇宙生命真相,实现究竟觉悟。

    人生难得,佛法难闻,依佛陀的言教,依般若波罗蜜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有缘者要知道,我们这个安忍世界恰恰是改变命运的训练场,修行悟道的集训地,人人都是生命的过客,精进悟道才是本分,人人学菩萨,时时做菩萨:以四无量心为心,以四弘誓愿为本分,无我利他,求真悟道,悲智双运。

    在不杀生戒中,自杀与杀他是同样的罪。佛教反对自杀的理由,是基于“贪、嗔、痴”三毒。

    第一,自杀涉及到自我与贪,自杀的动机即使与宗教有关,如厌离身体、急于升天,或厌世间苦而兴起对离苦乐境的不当贪求,所以“有贪欲之咎”。有“贪”也就意味着无法解脱。从佛教的自觉觉他的精神来说,在救渡众生过程中,与其选择自杀,不如布施一切并努力为众生服务,这样才能转化贪心。

    第二,与“嗔”有关。自杀中如果夹杂了自暴自弃的动机,这是一种对于自然生命的暴力行为,这种暴力的行为也违背了不杀生戒。所以,在佛教中自杀犯“波罗夷罪”,这种罪是最重的一种罪,属于断头罪,不通忏悔,即无法通过忏悔消除罪业。

    第三,就是“苦”与“痴”。自杀源于痛苦,而痛苦就来自于无明。不明白生命的起源,不明白自杀的痛苦,这些都是愚痴的表现。我们知道,佛法所讲的苦不是单指悲伤中的苦痛,而是指一种现实的逼迫。所以苦是一种现实,不是一种答案。我们生命所追求的都是苦,因为当追求到的时候答案又变成了现实。所以,选择自杀就是因为还不了解世间苦的现实。

    第四,自杀是障道的因缘。身体虽然是“臭皮囊”,但是却有“借假修真”的作用,是修道的增上缘。如果采取了自杀行为,自然无法成就道业。

    第五,“罪性虽空,缘起是实”。罪从本性来说是空的,但它有因有缘,符合缘起法。因缘之中就存在因果的报应,所以“罪性虽空”的空不是指没有业力,也不是指没有罪,更不是指没有这个现实,而是说在罪和现实之中没有不变的本性,它是一个无常法。因此,对于自杀的问题,我们虽然知道其“罪性虽空”,但也要知道“缘起是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好好地面对自己的生命。

    南无阿弥陀佛
    千事错万事错,信愿念佛往生净土的大事不能错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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