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音胜妙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10|回复: 0

【佛学常识】五戒包括哪些内容?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2-19 07:39
  • 签到天数: 15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胜妙罗施食村居委会理事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777 小时

    在线时间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3546
    发表于 2021-1-2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胜妙罗网即日起仅供注册用户访问,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佛学常识】五戒包括哪些内容?

    五戒是佛教最基本的戒条,是在家信徒和出家修行者所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是一切戒的基础。所谓五戒,即: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从内容来看,非常简单,与其他宗教所规定的教规没有多少区别,也很容易理解,但是想要遵守得很好却非常不易,正如中。。国禅宗一则公案所说的那样——三岁小孩说得,八十老翁行不得,这则公案是这样说的:  从前有一位青年僧人不远千里经过长途跋涉慕名去参访一位得道高僧,向他请教佛教修行的关键是什么,高僧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年轻人很失望,认为自己此行太亏了,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谁不会说?高僧看出了他的心思,于是对他说,这个道理虽然连三岁的孩童都明白,但是八十岁的老人却未必能做得到。  这则公案从另一个侧面也向我们展示了释迦牟尼当时制定五戒时的脚踏实地的精神,他要培养的就是从小事做起、从简单入手的实践品格,在磨炼意志渐趋成熟之后再逐步深入,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佛陀独特的教学方法。

    第一是不杀生

      佛教戒律中禁止杀害的对象包括一切有情众生,但以禁止杀人为其根本。据《佛说优婆塞戒相经笺要》记载,在五种情况下所犯杀戒,是不可饶恕、无法忏悔的。  这五种情况是:一、所杀对象是人,而非畜生之类;二、杀人时,内心很明确是在杀人而非杀其他生灵;三、杀心,实施杀人行为时,在主观上具有强烈的故意性;四、为了杀人而想尽一切办法,运用一切手段;五、被害人被确定已经死亡。  杀人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己动手,亲自实施;二是唆使他人付诸实施;三是命令或差遣他人执行。上述三种都属于有心杀人,是不可通过忏悔消除的。

    第二是不偷盗

      凡属他人财物,未经许可而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就叫偷盗。犯偷盗戒者,根据情节轻重也可分为可悔和不可悔两种。其中属于不可悔的情况有:  一、盗窃他人财物;二、明确知道这是他人财物;三、有心偷盗,并且经过预谋策划后实施的行为;四、运用种种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五、偷盗的财物超过了一定数量;六、未经物主许可而将其财物拿离原处。

    第三是不邪淫

      邪淫是违背法律规定和理应受到社会伦理道德谴责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此戒中尤以破坏他人清净戒身最不可饶恕。

    第四是不妄语

      不妄语即不说不符合事实的话。在佛教修持实践中,如果一个人尚未达到某种境界而向别人吹嘘自己已经达到了,这种行为是不容宽恕的,但在自己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说的妄语,则不算犯戒。

    第五是不饮酒

      在所有宗教中,饮酒戒是佛教比较独特的戒条。该戒的制定源于这样一则故事:佛陀时代,支提国某处有一条恶龙,凶残暴虐。一次,一位叫莎伽陀的得道高僧游方到此,见此恶龙作恶,于是以神通降伏了恶龙,使其不能再去作恶害人,从此莎伽陀名声大振,很受别人的尊重和爱戴。  当地一名妇女,出于对莎伽陀的敬重,于是以精美的食物和香甜的水酒供养他,莎伽陀享用后,返回寺院,途中因酒力发作,倒在寺院门口。恰巧佛陀与阿难路过,见此情景,佛陀深有感触地对弟子们说:想当初,那么凶暴残忍的恶龙都能被莎伽陀所降伏,使之弃恶向善,再看莎伽陀现在这副模样,不要说降伏恶龙,就是一只虾他也制伏不了啊!可见酒能使人昏迷沉醉,从而丧失斗志、迷失本性,并进而诱发其他罪恶的产生。佛教徒千万不可饮酒。
    南无阿弥陀佛
    千事错万事错,信愿念佛往生净土的大事不能错
    南无阿弥陀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观世音胜妙罗网 ( 苏ICP备05046363号 )

    GMT+8, 2025-3-3 04:09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