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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大师:为祭祀而杀生增加罪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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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2-17 14: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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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池大师:为祭祀而杀生增加罪业的证明

    莲池大师《竹窗随笔》

    为父母杀生

    钱塘金某者,斋戒虔笃。以疾卒,附一童云:“善业日浅,未得往生净土,今在阴界,然亦甚乐,去住自由。”一日呵其妻子云:“何故为吾坟墓事,杀鸡为黍?今有吏随我,稍不似前之自由矣!”子妇怀妊,因问之。则曰:“当生男无恙。过此复当生男,则母子双逝。”予谨记之,以候应否。俄而生男。复妊,复生男,男随毙,母亦随毙。乃知一一语皆不谬。然则为父母杀生,孝子岂为之乎?

    南无阿弥陀佛
    千事错万事错,信愿念佛往生净土的大事不能错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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