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音胜妙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218|回复: 1

戒杀放生—消灾延寿之秘诀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8-11-21 12:20
  • 签到天数: 2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胜妙罗施食村善闻同修

    48

    主题

    0

    帖子

    41 小时

    在线时间

    和敬同修

    积分
    906
    发表于 2016-8-19 15: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胜妙罗网即日起仅供注册用户访问,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在所有的罪过里面,杀生的罪过最重!在所有的功德中,放生的功德第一。因为一切众生最宝贵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为了不受人类无故的捕杀,深入山林,远避人间,为了延续生命,昼伏夜出,小心谨慎的觅食;一旦生命受到威胁,无不垂死挣扎,尽力反抗;无论人或动物,都贪生怕死,都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都希望远离痛苦,渴求安乐!

        生命这样宝贵,杀了它,冤仇结的最深!救了它,它感激的最深!先问诸君:一、欲延寿否?二、欲病愈否?三、欲免灾难否?四、欲求得子否?五、欲求身体健康否?今有一简便易行之法告之:即是放生也!放生就是还债,还多生累世以来,无数的杀债!人们今生所遭受的疾病苦痛,都是以前所欠的杀债所致;偿还杀债最好的方法,无过于戒杀放生!

        我们想求身体健康,生活平安,子孙贤达,事业顺遂;我们想求灾难消除,道业成就,了生脱死,往生西方;杀生食肉之人,一定无法达成此愿望! “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世间最大的恶事,无过于杀生害命;世上最大的善事,莫过于戒杀放生;可叹世间人!迷惑颠倒,为了满足一时的口福,杀生害命,造作无量无边的罪业,而不自知!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不到,时间一到、统统要报” 易经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 万法皆空、因果不空;业因果报、丝毫不爽,远报儿孙,近在自身! 万般自作还自受,地狱受苦怨何人?

        「健康长寿」的果报,是从哪来的?佛告诉我们,过去生中,生生世世持「不杀生」戒,持得很严,今生得这个果报!杀害众生,吃它的肉滋养自己身体,不但跟众生结冤仇,还减损自己的福报!人为什么会短命?经上告诉我们,是过去世杀害众生、凌辱众生,所以今生得「短命、残疾」的果报! 众生觉得吃「粗茶淡饭」这个日子很苦;佛菩萨眼睛看到众生每天吃这些「大鱼大肉」很苦、很可怜! 为什么? 每天都跟众生结冤仇,这个债愈来愈重,哪一辈子能还清?我们要想不受病苦,只要永远断除肉食,决定没有伤害众生的意念,你就会得身心安乐、健康长寿的果报!

        白居易诗曰:“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陆游诗曰:“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难伸,设身处地扪心想,谁肯将刀割自身”。杀生害命、残害生灵、肉食者,必得多病、短命报;戒杀放生、慈心于物、素食者,必得健康长寿报!在此,普劝世间善良的人们,以慈悲之心,广积阴德-【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断恶修善、改过自新;忏悔业障、后不再造】,及早戒杀、放生、素食,以望身体健康、无诸疾苦;消灾免难、健康长寿!

    网络转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8-31 12:11
  • 签到天数: 79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胜妙罗施食村居委会成员

    307

    主题

    0

    帖子

    1909 小时

    在线时间

    服务人员

    我若不慈悲,谁替我修行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7430
    发表于 2016-8-20 18: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

    佛说:大悲心是一切正法的种子,戒杀放生的人是轮回众生的怙主,救星,是轮回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生生世世值遇佛法!

    遭遇就是修行,多思量,少判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观世音胜妙罗网 ( 苏ICP备05046363号 )

    GMT+8, 2024-11-26 10:38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