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音胜妙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361|回复: 1

金山活佛救度痛苦众生!!!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6

主题

2192

帖子

4 小时

在线时间

妙慧同修

啊啊下萨玛哈

积分
32831
发表于 2010-6-16 08: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胜妙罗网即日起仅供注册用户访问,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凡是大心菩萨应世,他的境界和悲心与薄地凡夫是两样的,金山活佛应化人间,度化众生,真实能做到“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佛菩萨度生的对象不只是人类,凡有生命的都是他化度的对象!所以金山活佛,他不但对有形可见的人与畜两道的众生,结了不少的法缘!就是对饿鬼道的众生,也一样的发心普为超度的。他能看到鬼趣的众生,深知他们痛苦,所以凡是皈依他的那些有钱的太太们,他都劝他们广结善缘,不但要结人缘,而且怜愍鬼趣恶道之苦,多结鬼缘,劝他们放焰口,做水陆道场,当时到金山寺做水陆普渡大斋胜会道场,冥阳两利的大佛事的,多数与金山活佛有关系。

  还有一点,金山活佛偶尔在那里遇见设放瑜伽焰口时,纵然他没有钱买“往生钱”烧,他都是在台下拜个不停,一直到焰口佛事做完了他才停止,不知道的人以为疯和尚在那里发疯癫呢?无缘无故的其他的和尚在台上放焰口,而他这个和尚不断的向台上的和尚磕头。其实不然,这事曾经有一位弟子问过金山活佛,他说:“为什么师傅要拜台上的放焰口的和尚?”

  他说:“我是领导他们大家拜幽冥教主地藏菩萨!他们也太可怜了,苦得这样,还不知道拜佛忏悔灭罪,有此超度脱苦的机会,所以我领导他们大家拜佛忏罪,我不拜,他们也不拜了。因此我拜多久,他们也随着我拜多久的。”

  他的弟子只看他一个人在那里拜,而活佛说领导了大家拜,究竟与些什么人在一起拜呢?因此又问:“师傅你说领导大家拜,我们为什么看不到呢?”

  活佛笑道:“我所说的大家不是指的人,而是你们看不到的鬼道里的弟子。”

  那位弟子又问:“一共有多少呢?”

  “很多,很多!连你的祖先也来了,一同参加受度,刚才这个向我辞行而去了。”

  那位弟子又问:“活佛今天所看到的都是些什么样子?”

  活佛说:“你们不能看,看到骇怕的,形状各异,大的鬼、小的鬼、男的鬼、女的鬼、老的鬼、少的鬼、披头散发鬼、青脸獠牙鬼、断腿的、瞎眼的、跛脚的、长舌的、断头的……何止千百呢?”活佛这一段度鬼的话,把在场的人说得毛发悚然!

  前面提到活佛烧往生钱的事,现在加以说明,因为江浙两省的习俗,对死者都是烧金银锡铂,以及冥票和纸扎的房子等给他们的先亡用和住的。尤其上海做佛事度先亡,都要烧纸房子,化锡箔冥票等。笔者也曾在上海干过几个月的“嘛呢呼”,所以看得很多。据说谛闲法师圆寂了,他的弟子们还为谛老法师扎了一座纸楼房,引为笑谈,同时也说明这种习俗之普遍了。

  活佛为要改变陋习的迷信,他就要他们的弟子们捐钱,买些黄表纸印的“往生钱”来烧给鬼。他的弟子曾问活佛“烧往生钱与锡铂纸,有什么不同?”活佛告诉他们说:“因为往生钱,每一张上面印了一卷往生神咒,鬼道众生可以仗往生神咒力量,可以减轻他们的业报罪苦,或者得度超生。”所以活佛在烧往生钱时都是一张一张的烧,烧一张念一偏往生咒,效力更大,读者们也可以效仿金山活佛这种方法超度你们的家亲先亡,不要烧金银纸,活佛也劝诫他的弟子说:“烧金银纸与扎纸房子,这些骗鬼的玩意,不但没有用,反而使你的先人难过,使他永久在鬼道里,不得超生,我们佛弟子,最重要的,是把祖先超度离开鬼趣的痛苦,你烧纸给他作鬼钱,并扎纸子房子烧给永久的住下去,并没有超度先亡出苦的诚意,这是一种不孝的行为。”

  在台湾佛教里烧往生钱的也有,不过有些人买往生钱不是烧给鬼魂消业除苦的,而代替佛前金纸之用(因为本省敬香的信士们,有着烧了香就要烧金银纸的陋俗),笔者以为佛前有了香烛供果就可以,并不要烧往生金钱。敬祖先超度亡魂,可以不烧金钱纸冥纸房子,多买往生钱烧给你的先亡,可以仗神咒加持之力,使亡者超生,不要做那些既花钱又无益处于亡者的傻事。

从密法来说烧解脱咒轮是最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主题

181

帖子

4 小时

在线时间

妙戒同修

唵 普隆 娑哈

积分
2627
QQ
发表于 2010-6-16 10: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观世音胜妙罗网 ( 苏ICP备05046363号 )

GMT+8, 2024-11-24 14:14 , Processed in 0.81250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