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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提佛母的教法
第一節:持咒滅罪的先行教法
(一)罪業障道
由於眾生無始以來造作的罪業無量無邊,《普賢行願品》中說:『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嗔痴,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地藏經》也說:『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何況恣情殺害、竊盜、邪淫、妄語、百千罪狀』。
所以可以知道凡夫眾生無始以來造的罪業障礙,是很可怕的,足以使造罪眾生輪迴受苦而無有出期。
學佛即是要解脫生死救度眾生,而煩惱罪業無法清淨如何能解脫利益眾生?所以關於佛法的各種修學方法,大多都以懺除業障為先。若罪業無法清淨如何能在佛法上有所成就?
如藏密中四加行也是要先修金剛薩埵懺罪,一般顯教也是有種種的懺罪法,如拜八十八佛禮懺文…等。
根霍仁波切說過:『一個人進入佛門修法,如果得不到感應,即是罪業障道之相,應當勵力懺悔。這一點你們大多或有親身體驗,例如有些人修法一直得不到驗相,經常生病等,即是罪業現行之相。要趨入大乘法門,在自相續中生起、增長菩提心等功德,如同農夫種地,必須先除去土地中的雜草、害蟲,種子才有可能發芽成長,結出果實;同樣,我們先發露宿罪、依止三寶、依教對治,然後發誓不再造惡業,煩惱罪業淨除後,自相續純淨,菩提心才可得以順利地增長。』
(二)滅罪論證
准提的三部翻譯中,每一部開始都先提到罪滅的問題。由此可知罪滅為先。
在准提陀羅尼經(不空 譯)中言:『若有修真言之行出家在家菩薩。誦持此陀羅尼。滿九十萬遍。無量劫造十惡四重五無間罪。悉皆消滅。』
而其罪滅之相的敘述為:
『若誦滿一萬遍。即於夢中見佛菩薩。即吐黑物。其人若罪尤重。誦二萬遍。即夢見諸天室寺舍。或登高山或見上樹。或於大池中澡浴。或見騰空。或見與諸天女娛樂。或見說法或見拔發剃髮。或食酪飯飲白甘露。或度大海江河。或升師子座或見菩提樹。或乘船或見沙門。或見居士以白衣黃衣覆頭。或見日月或見童男童女。或上有乳果樹。或見黑丈夫口中吐火焰。共彼鬥得勝。或見惡馬水牛。欲來牴觸。持誦者或打或叱怖走而去。或食乳粥酪飯。或見蘇摩那花。或見國王。』
又說:『若不見如是境界者。當知此人前世造五無間罪。應更誦滿七十萬遍。即見如上境界。應知罪滅。即成先行。』
『即成先行』的意思就是,罪障滅除的話,就是准提法的初步,最先的成就。罪障消滅之後,才有求其它成就的可能,何以見得呢?
在清朝宏贊律師的著作《准提經會釋》裡在解釋種種別行法時,有提到:『此等皆謂已成就先行,或長持准提真言行人,故隨手應物悉應。若初誦行人,梵音未淳,心不專一,反謗無驗,獲罪彌深!』
又云:『行者若欲於此法(按:此處指布字法)求成就者,需依前預誦准提真言一萬遍,乃至十萬遍,而為先行。如《蘇悉地經》云:「若不先誦,遍滿念持,所求下法,尚不得成就,況求上中悉地成就。」以是義故,作勝上心,而先唸誦。
既為先行,便於夢中見諸佛菩薩、吐出黑物…等,即是罪滅福生,成就之相。如念所求,決獲果遂。莫生疑惑之心,勿起取捨之念,更須策發三業,加功誦持。亦不得以是境界,衒賣於人,唯同道者,不為名利敬贊,方得說之。』
意思就是說關於准提經裡種種的別行法,都是已經『成就先行』、或『長持准提真言行人』才有種種的效驗,這就證明了想要成就經中的種種法,必須以罪滅或以此為定課者為前提,才容易有種種的感應。否則沒有效驗的話,不能怪罪於法的問題。
另外,見不空大師翻譯的經文說:『不見如是境界者。當知此人前世造五無間罪。應更誦滿七十萬遍。即見如上境界。應知罪滅。即成先行。然後依法畫本像。或三時或四時或六時。依法供養求世間出世間悉地。乃至無上菩提皆悉獲得』
這裡經文說:成就先行後,然後再依法畫本尊像,再依儀軌修持,則成佛也有可能。『本像』的意思在《准提經會釋》裡批註為:『謂准提本尊像』。何以見得這裡指的『依法畫本像』是指儀軌呢?因為目前的經文中,只有儀軌提到如何畫本尊像的內容。
在《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捲上》裡也提到類似的概念,道辰殳(辰十殳)大師認為要成就息增懷誅法需先持滿一定遍數才有效驗。文中說:『若欲於此四種法中求成就者。須得預前持誦准提真言。五十萬遍或七十萬遍。或百萬遍而為先行。方於四種成就法中。隨心所欲作一法時決定成就』
而在提到出世間法的部分《顯密圓通集》甚至認為要持滿更多的遍數才有成就,文中說:『此一種法。唯求出世間。若欲於此法中求成就者。須得預前持誦准提真言。五百萬遍或七百萬遍。或千萬遍而為先行。方作此法定有靈驗』
《佛說持明藏瑜伽大教尊那菩薩大明成就儀軌經》云:『複次行人於瑜伽法門。若欲修習求諸悉地者。先於自身種種作法。懺除宿業令無障難。若不如此聖道難就。』
另外在《准提三昧行法?分持明驗相第五》裡也提到:
『持驗之相。有乎二種。一者先行。二依法誦持。
先行者:謂但能口誦。未起觀解。然能滿十萬遍者。即得夢見諸佛聖賢。口吐黑物。若有十惡業罪不得見者。更誦十萬。即夢境中。或見諸天堂寺。或與天女娛樂。或登山渡海。或騰空浴池。或食酪飯。或飲甘露。或升座說法。或乘船游嬉。或見沙門居士。或見日月男女。或鬥勝黑夫。或怖走牛馬。種種罪滅清淨之相。設有五逆極重之障。未能豫見吉祥之相。更加七十萬遍。決定得見如前相貌。此滿九十萬遍乃得見相。蓋據具有五逆十惡罪者。法華三昧云。若得種種諸靈異好夢。是下品戒根淨相也。』
由此種種經論證明,先行持滿一定遍數,以求滅罪,這是經文中隱含的意義。
(三)遍數的問題
在准提經裡有提到持滿一定遍數,會有夢驗,但每本經的數字似乎都不太相同,在一篇古大德解釋遍數文章可參考之:
『密教唸誦悉地成就
梵語悉地(siddhi)中文譯為成就。即修法時所求之願。如意願望現前。故曰成就。今人往往不明教義。見經中有落叉成就。二月成就等。遂欲如數唸誦十萬遍。三十萬遍。百萬遍。以期洛叉(梵語lak'sa)成就。及唸誦兩個月成就等。
若如數唸誦遍數無效驗。遂生疑法之心。反招罪過。蓋密教經典皆有淺深二解。如洛叉二字。淺者則作十萬遍解。深則作見字解。即『見心實相』。或謂自住菩提心。見佛心義。漫云十萬遍。縱使無量遍亦徒誦無益。故不可以十萬遍。三十萬遍。百萬遍為必得成就也。
言二月成就者。即月輪中觀真言字。即以真言為出入息。息出字出。息入字入。轉調轉寂。息遍於身。不見息相。但以真言為出入息。以此方便。令與本尊。合為一體。轉調轉寂。息遍於身。不見息相。但以真言為出入息。以此方便。令與本尊合為一體。觀此圓明。大小任意。則所欲作者。皆明二月成就。非唸誦六十日成就。
又言三洛叉數者也。即是三十萬遍。若行者又得見本尊種子印等。即從本尊種子印中。而見本尊。如是成就已。即能遍安布諸字。而成自體。即如實知自心。成遍照之身。是名『洛叉』之義。
若不如是相應者。於百年中。念滿千萬洛叉。猶不得成。何況三洛叉耶。
若行者三相平等。
一、身實相。是一洛叉。除一切身垢。 二、語實相。是二落叉。除一切語垢。 三、意實相。是三落叉。除一切心垢。
三垢除已。三功德生。分證如來功德。如是業相應。住菩提心戒。一切地波羅蜜。悉皆圓滿。隨所住法教。皆依明禁故。隨所願成果。常當於自他。悲愍而救護。』
又《西域大咒藏》中說:佛在世時,凡咒法中云誦十萬遍得成者,以佛在世佛威力故得成。佛滅度後誦十萬遍不成者,緣眾生薄福,要須滿百萬遍方可得成。
以遍數多故,一消諸障、二則於咒綽有其功。若有眾生宿業障重,誦滿百萬遍不得成者,仍須誦二百萬遍或三百萬遍或四百萬,乃至誦滿七百萬遍必成就。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3-4 11:01:02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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