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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慧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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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8: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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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很多类似的问题,问捐尽家财后出家,遇到父母、家人的阻挠,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看待。



《优婆塞戒经》中讲到:若先不能供养父母。恼其妻子奴婢困苦。而布施者是名恶人。是假名施不名义施。如是施者名无怜愍不知恩报。是人未来虽得财宝常失不集。不能出用。身多病苦。


如果我们的财富,不能先供养父母、令妻子家人恼怒的情况下、让我们的眷属、奴仆、下属、职工困苦的状态下,拿钱去布施。这样的人是恶人。这叫假施,不是真正的布施。这样的布施,不知怜悯慈悲、不知报恩。这样的人,将来的果报虽然能够得到财宝,却无法积攒下来,而且身体多病。


由此可以了解,佛法所讲的布施,绝对是有先后顺序的。是以家庭为先,社会责任为先。只要还不是出家人,那么家庭就要摆在第一位。社会责任感必须要有。


如果你的布施令家人感到苦恼、烦恼,这绝对不是什么善举。财富虽然法律意义上属于某个人,但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任意支配,无所顾忌。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教育、兄弟姐妹的帮扶等等都是一个在家佛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个没有做到的情况下,你去大把的布施,建庙。那叫作恶。注意,是做恶,这已经不是什么善行了。


这里面的标准,并不是说多少钱来衡量的 。而是以家人的观感来衡量的。所以经典里说“恼其妻子”。你赚了一百万,把99万给捐了。只留了一万给妻子 ,也的确饿不着家人。但这绝对是有问题的,没有谁的家人、妻子会认为合理。你的父母生了你,你的妻子扶助、共同生活,养儿育女,你的财富、成就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他们理应分享你的成就和财富。


假如你赚了100万,拿出1-2万来做善事,这时候大多数家人恐怕不会有什么反感。这才叫真正的善行。因为这是在满足了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的基础之上所行的真正布施。


常有朋友来信说,说我要大放生。每月拿出多少多少钱,除了吃饭之外,都捐掉。结果一问标准的工薪阶层,孩子奶粉钱还得算计,不知道这样的朋友的想法和信心从何而来,理念从何而来。有时候真的很无语。看看佛怎么教导大家用钱。把钱是不是都捐掉了?


后求财物已  分别作四分
一分作饮食  一分作田业
一分举藏置  急时赴所须
耕作商人给  一分出息利
第五为取妇  第六作屋宅。
《善生经》


置产、投资、吃利息、备急用、直到买房娶媳妇,你恐怕也没看到布施出去吧。你每月就那么几千元的工资,钱都捐了,拿什么孝敬父母,以备急用?拿什么买房娶媳妇?家庭的责任、社会的责任都没有,你全拿去布施,这就是恶。


这样的例子真的不少。曾经有一个很出名的人,是个歌手,自己赚的钱绝大部分都捐助山区的孩子了。自己后来得喉癌还是什么别的病,去世了。好多人说这没天理,好人没好报。我都把《优婆塞戒经》这句话指给他们看,尤其是最后一句:身多病苦。


为什么这样?你赚了那么多钱,家里过的不像样、妻子、孩子、父母本该过上的生活没有过上,本来该住别墅的,现在还得住单元房;本来该不用工作,享享清福的,还要去奔波;本来能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生活品质的,结果都没有。这就不是真正的布施。这就是作恶。


佛法在这方面,讲的是家庭第一。你不遵守这个顺序,就不再是行善了,是犯戒、是作恶。


其实很多人对佛法讲的因果、慈悲没什么概念,都是靠道听途说加上自己的理解就以为是佛法。但实际上差的太大了。


所以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对捐尽家财这件事有个明确的看法了。现今社会中,是绝大多数人对佛法并不了解。很容易被人误导。认为捐尽家资是信心的体现,是彻底舍弃的体现。我不得不说,这种行为只有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的。一,独身一人。二 家属均赞成、也没有需要抚养的小孩子。这两种情况下捐尽家资是为合理。


当然这两个条件并不太多见。所以恐怕大部分情况下,捐尽家资即是作恶。这个结论你可能很惊讶。但事实即是如此。


如果你有父母、有孩子、有至亲的兄弟姐妹。而他们又不同意你的捐助,或者因为你的捐助深受困扰,起烦恼心。那么你是在作恶,是会有恶报的。


最后有人说,难道出家了也不行吗?捐尽家资然后出家,出家就是离家,家里的态度不用理会了。我回答:既然父母眷属都舍弃了。为什么独独带着钱去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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