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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家人的钱也是偷盗。老二偷了母亲60钱,投生为猪胎
故事出自《法苑珠林》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城外,有一家姓皇甫的人家,生了四个儿子,四兄弟长大成人后,除了老二皇甫迁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交良友外,其他三兄弟都是正直、孝顺、善良、勤奋之人。
有一天,皇甫夫人拿出六十钱,打算去市场购买日用,因为临时有事,顺手把钱放在床上后,就去了后屋。不巧被老二皇甫迁回来看到,见四下无人,就偷偷把钱拿走了。
皇甫夫人回屋后,发现钱没了,就把家人都找来,一通审问,见没有人肯承认,非常生气,就把全家人都鞭打了一顿。无辜受累的家人,心里都很怨恨那个偷了钱的人。
两年后,皇甫迁死了,之后投胎做了家里的一头小猪。养到两岁时,家里需要用钱,就以六百文钱将它卖给了三十几里外的社家。
被卖的当晚,猪就给家人们都托了求救的梦。
它先托梦给自己的妻子,说:“我是你丈夫,因为偷了母亲六十钱,害得全家被打,以致今生被罚做猪还债,今日你们将我卖给了社家,我就快被杀了,你是我妻子,怎能见死不救?”
他妻子被吓醒了,醒来发现是梦,也没当真就继续睡,谁知她睡着后,又做了同样的梦,再次醒来后说什么也躺不住,就匆忙起身穿衣去找婆婆皇甫夫人。
没想到皇甫夫人和其他家人,也都做了同样的梦。
一家人商量后,当下决定:由皇甫迁的哥哥和儿子连夜赶去社家赎猪。出门前,皇甫夫人叮嘱道:“你们带上一千二百文钱,如果社家不肯放猪,就给他们双倍的价钱!”
皇甫迁的哥哥和儿子不敢拖延,唯恐天一亮社家就要杀猪,于是赶紧骑上马,飞快地往社家赶。两人骑了三十几里路,终于在天亮前就赶到了社家。
他们向社家人提出了赎猪的请求,却绝口不提此猪是皇甫迁一事,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社家买猪是用来祭拜土地神的,而祭拜的时间就要到了,因此说什么也不肯还猪,就算给双倍价钱也不行。
皇甫迁的哥哥和儿子只好到当地找来一位熟人,那人曾经做过县令,是比较德高望重的人,他们如实将猪的身份告诉了熟人。后来,在熟人的调解下,社家把猪还给了他们。
赎回猪后,两人带着猪踏上了归程。
哥哥对猪说:“假如你真是我弟弟,你就自己走回家吧。”
儿子也向猪说:“您若真是我父亲,也请您自己走回家。”
猪闻言,立刻朝家里跑去。
时间一长,这件事就在乡里传开了,流言蜚语随之而来。
皇甫迁的儿女都觉得很丢脸,那些往日跟他家有过节的邻里,都用这件事来嘲笑他们。
儿女们受了很多委屈,就对猪说:“父亲您因为偷盗得了猪身,我们也因此受尽他人的轻视,您生前和徐贤者交情深厚,不如您住到他家,我们会不时去看您,给您送饭。”
猪听到这话,就流着眼泪,默默地朝四十里开外的好友家走去。
后来,这头猪在徐家走完了余生。
看后感言:
偷家里人的东西算不算偷?只要不是你的,没有给你,你占为己有,都是偷,哪怕是家里共有的财物。
我们不仅在家中易犯偷盗,在外就更容易偷盗了,比如,孩子偷拿父母钱,兄弟间互相偷拿对方的油盐酱醋,看到别家的果园里的东西,顺手摘,到超市里买谢绝品尝的东西拿起来就吃,买菜的时候顺便拿人家的几根葱蒜……
《地藏经》云:若遇窃盗者,说贫穷苦楚报。
不一定每个人犯下偷盗都会以动物身还,但一定会被归还,甚至是连本带利归还,喜欢偷盗的人,容易遇上被偷盗、丢钱或被骗、被坑、财运受阻……我们遇到的一切,都是我们种因在前,果报在后,没有什么事情纯属巧合,一切都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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