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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种残杀物类之因,难免循环报复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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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0: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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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种残杀物类之因,难免循环报复之果

乾为大父,坤为大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此儒者民物一视之素志也。严禁伤胎破卵,必使鸟兽鱼鳖咸若,此圣王胜残去杀之德政也。良以天地之大德曰生,民物之大苦曰杀。胜残去杀,须由小而至大。仁民爱物,必自易而至难。倘不推本于涵养仁恕,必至捨小取大,捨易取难。日行残杀,而妄冀仁民爱物,则徒成空谈,决难实行其事矣。何以言之。小儿平民,皆能实行爱物之事。行之既久,满腔仁慈。日后得位行政,便可大庇群黎。即隐居一乡,亦可以身率物,移风易俗。如是则仁民之道,自爱物培植而来者,方可周遍圆满而无弊。不由爱物来者,于现生似无所憾,于将来大有可虞。以既种残杀物类之因,难免循环报复之果。愿仁民者,当慎思焉。放生一事,原为启发现未人之善心,以期戒杀茹素,普令含识各得其所,各尽天年。近之则息杀因,远之则灭杀果。小之则全吾心之纯仁,大之则弭世界之杀劫。且勿以为不急之务,而漠然置之也。……窃谓放生原为提倡戒杀吃素,人若毕生吃素,则成不放之大放矣。今将黄山谷居士戒食肉诗录之,以期大家于食肉时,一再思之,必有不忍食与不敢食之心,勃然而兴。诗曰,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本是一种性,只为别形躯。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需,莫教阎君断,自揣应何如。有味哉,斯诗也。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仁民爱物成始成终之大经大法,固不须更为详谈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深义也。愿见闻者,咸深思之。   

《续编·常熟莲华庵放生池碑记(民二十三年)》
http://www.folou.com/thread-1681370-1-1.html《造佛像感应灵验录》:消业除病,消灾延寿,增长富贵,增智美容,超度荐拔,往生净土(约100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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