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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胜不可思议的缘起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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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 缘 起 偈 见 解 脱 义  

    妙 音 智

    在北传和南传佛教的文献中,都有舍利弗、目犍连闻偈悟道,皈依佛陀,成为佛陀的上首二大弟子——“如来双胜”的记载。如南传律藏犍度《大品》(Mahavagga)对此事的记述大致如下:

    当僧伽已扩大到千人以上时,佛陀率领大比丘众来到了摩揭陀国首都王舍城,与频毗沙罗王会面,并接受了国王供养的竹林精舍。当时在王舍城有散惹夷(Sasjaya)及其二百五十弟子,舍利弗和目犍连也在其门下并且是会众之首。他们二人约定,无论谁先得到“不死”,即解脱或涅盘,就应立即告诉另一个人。

    一天,舍利弗遇到佛陀的大弟子、最初五比丘之一的马胜(Assaji)尊者,被尊者行乞时安祥、庄严的神态所吸引,趋前请问。当得知尊者是大沙门乔答摩的弟子时,他十分渴切地想要了解佛陀的教法,因此请求尊者无论如何也要告诉他一些佛陀教义的心要。于是马胜尊者便对舍利弗说了一个偈颂,这个偈颂就是后来佛教经典经常引用的“缘起偈”,又叫“法身偈”(流行的汉译先后有几种,译句 出入略有不同,以下是对照梵文和巴利文之后的重译):

        “诸法从因起,如来说其因;
       大沙门如实,亦说彼还灭。”

    舍利弗听了这一偈颂后,当即证得清净无垢法眼——“一切观待因缘而生者, 亦 必观待因缘而灭。”并对马胜尊者说:“如果这就是( 陀所说的)法,那么你一定已经证得了往昔多无数劫所未曾见的一切苦的寂灭!”

    舍利弗回去将此偈颂转告了目犍连,目犍连也同样当即证得了清净无垢法眼。他们二人劝说其他二百五十弟子离开了散惹夷,一同去皈依佛陀,而散惹夷本人则拒绝接受劝告。当他们远远地向着竹林精舍走来时,佛陀预先告诉众比丘说:“这两个正在到来的人将成为我最殊胜的弟子。”

    这则故事,在诸多有关佛陀和弟子的传记中,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因为从这里体现出佛陀时代,人们在知见抉择上的严肃不苟。 这种抉择是一种自我认知的过程,而决非仅靠某种权威或对权威的仰信。在知见上抉择的过程,本身也是觉悟的过程,而觉悟不仅是知性上的,同时也是实践意义上的解脱。

    在印度,直到今天,人们还是用“见”(darsana)一词来指某种理论、哲学或宗教体系以及这种体系的讲说和实践。比如称佛教为Baudhadarsana,即“随佛陀见”。“见”这个词源于一个梵语动词词根drs,意思是“看见”,由此引申为“认知”。从这种词义的派生上恰好可以反映印度传统思想的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认识和实践的统一,也就是说把对真理的探求与对人生终极关怀问题的解决结合在一起。正如简德拉塔·夏尔玛() 其《印度哲学批判概论》中所说:

    “西方哲学,基本上是对真理作知性上的探求,因此或多或少地保持了‘哲学’一词在语源学上的含义。而印度哲学则浓厚地带有精神解脱意味,并且总是强调对真理实证上的必需。Darsana既指‘观察’,又指‘观察的工具、方法’,它意味着对真实的直接、当下和直觉的观察,对真理的实际领悟以及达到这种觉悟的方法。”
    在佛教兴起以前,印度传统思想中已经出现了四种主要的体系,即婆罗门教、顺世论、耆那教和命定论。这四种不同的体系在知见上都带有寻求某种终极存在的倾向,如婆罗门教关于“我/梵”(atman/brahman)的同一、顺世论和命定论的“自性”(svabhava)和耆那教的“业”(Kiriya)等。此外还有不定论者,以舍利弗、目犍连最初依止的散惹夷为代表,主张对任何问题都不作决定, 在知见上采取一种极端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态度。他们在实践上或主张禁欲、苦行,藉苦修冥想以求解脱;或主张纵欲、享乐,以满足现时的快乐为人生最高目的。

    舍利弗和目犍连之所以最初依止于散惹夷门下,很可能因为他们是真正的怀疑主义者。如果他们已经彻底地不满足于怀疑主义的传统,他们本可以很容易地接受当时任何一种关于终极实存的定论,如婆罗门教义甚至是命定论或耆那教的理论,如果不是顺世论的话。然而他们留在散惹夷的门下直到发现一种将怀疑主义与某种积极教义相结合的传统。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仅仅是听了对佛陀理论的传达之后就立即为之所吸引。因为正是在这里他们找到了怀疑论问题的新的解决,在此以前的任何学派都无法与之相比。佛陀在解决怀疑论问题上的独到之处在这一偈颂中清楚地体现出来。

    当散惹夷因畏于陷入错误而不愿发表任何积极的意见时,佛陀则倾向于承认人类知识上的局限性,同时提供一种对真理和真实的合理描述,而不带有对终极存在的企图。这种解决方法使他避免了任何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负累,并且以一种更有意义的方式使用了语言。正因如此,佛陀拒绝提出或回答关于终极原因或终极命运等困扰印度哲学数个世纪的问题。

    如果说在哲学问题上,绝对论是追求终极存在的结果,而极端怀疑论是由于在这种冒险上的失败的话,那么佛陀在他对人生经验的解释中,已经离弃了对那种实体的寻求,离弃了绝对论和极端怀疑论而将自身置于中道。

    曾有弟子问佛陀什么是“正见”,佛陀就当时知见纷纭的情况回答说:“世间大多数人都被种种见所束缚,只有不随行于种种见,离于种种见,不味著于种种见,而思维:苦因有故生,苦因灭故灭。这样的人能断诸疑惑,所得正智,不随他转。 ”

    佛陀教义的核心即缘起,见缘起即见如来,见缘起即见解脱。“诸法从因起”,这里的法指的是生死等烦恼法,这些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有导致它们产生的原因。“如来说其因”,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烦恼或扰乱的心态,如无明、贪著和嗔恨等;一是由烦恼或在扰乱的心态下引发的有害行为。“大沙门如实,亦说彼还灭”,大沙门指佛陀,我们现在所经验的种种无法令人满意的问题,是由无始以来的烦恼和有害的行为所导致的。因为我们现在仍然产生新的烦恼和造作新的业行,所以今后还要继续经验由此而生的种种苦恼。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改变这种命运,相反,佛陀如实地告诉我们:当导致苦恼的因息灭时,这种因所导致的苦恼也将随之息灭,就如同当我们停止向灯盏里注油的时候,这盏灯必将熄灭一样。因此虽然我们从无始以来经历烦恼业力的生死轮回,但我们却完全有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身的命运,那就是对治生死苦恼的因——心的扰乱状态和由之而来的有害的行为。这样,由此缘起偈所揭示的佛陀教法的心要就为我们指出了一条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解脱之道。缘起偈总摄佛说四谛法。其初二句“诸法从因起,如来说其因”摄四谛的初二谛:法=苦谛、因=集谛。后二句“大沙门如实,亦说彼还灭”摄四谛后二谛:还灭=灭谛、如实说彼还灭=道谛。因此总摄无我、十二因缘和中道等教法。

    此缘起偈在大乘佛教兴起后更广为流行。因其显示了佛法核心的缘起解脱思想,被视作佛的法身体现,称为“缘起咒”、“法身偈”,而写于供养经书、像、塔等处。在密咒法中用缘起咒加持舌,能令所诵真言如实成就。

    缘起咒是一切善逝的法身,谁见缘起即见善逝。哪怕是将它放在油柑子大的小塔当中,今生中也能生起梵天福德。持诵一遍此咒能清净一切罪业,平息,遣除一切违缘,如果观想任何事物而诵,相当于造佛像或佛塔。若观想任何供品而诵,则等于供养遍满世间界的供品。如果恒时念诵,则圆满一切心愿,任何损害也不能侵害,完整受持一切正法。如果诵十万遍,那么将如愿实现一切所求之事。在它的各种事业仪轨中也有宣说。大圆满系解脱咒中说这也是能获得化生安住相续解脱的心咒。总之,一切如来得手印,犹如诸法的生命一般,功德不可思议。 这是全知麦彭仁波切著的《净除业障百咒功德中宣说的。 愿一切善妙吉祥!






    缘起是什么意思?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简单地说,就是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生起,都是相待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因Hetu、缘Paccaya,一般地解释,就是关系和条件。佛曾给“缘起”下了这样的定义: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这四句就是表示同时的或者异时的互存关系。
    缘起偈:又叫法身偈, 不译句意,直读音即称缘起咒。
    这首偈的巴利文:Ye Dhammā Hetuppabhavā, Tesam Hetum Tathāgato āha。Tesam Ca Yo nirodho,Evamvadi Mahāsamano。
    这首偈被称为法身舍利偈,这也是说明缘起教义在佛教中的重要地位。
    意思是:       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吾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亦有译作:    诸法从因起,如来说其因,大沙门如实,亦说彼还灭。
    亦有译作:    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
    亦有译作:    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等等译文.

    藏地念:
    嗡,耶打拉玛  OM Yea Dar Ma
    嘻都帕拉巴哇 Heh Too Pra Bah Wah
    嘻都爹 吭    Heh Tu Tay Ken
    打他加打     Ta Tha Ga Toe
    哈耶哗爹      HA Ya Wa Tet
    爹吭叉哟      Tay Ken Cha Yo
    尼罗打        Nee Ro Da
    依横哗爹       Eh Wam Wa Dee
    玛哈沙玛拿     Ma Ha Shra MA ha
    梭哈.               So ha.


    十二因缘论一卷

        净意菩萨造

        后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译

     归命牟尼尊  妙法比丘僧
     略作因缘论  为义显现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烦恼初八九  业二及以十
     余七说为苦  三摄十二法
     从三故生二  从二故生七
     从七复生三  是故如轮转
     一切世间法  唯因果无人
     但从诸空法  唯生于空法
     诵灯印镜响  日珠种子水
     诸阴转不转  智者善思量 

    有弟子成就。随所闻法堪能受持。令不忘失于如来法。谓事非事及性相等。如是义中心怀疑惑。为得知故问言。尊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如是等诸事  今为知请问
     愿为我解释  除断我疑网
     师见弟子意  于法生渴仰
     恭敬请示故  即答言汝听
     十二胜上分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是中十及二  故曰为十二
     以彼不异分  故名为胜分
     如车舆分故  说胜分应知 

    言牟尼者。名为寂灭。亦名无分别。亦名为定。亦名无言说。彼牟尼所演。宣畅辩说。是名假名。然彼非是大人丈夫。自在定时。性相所生。但唯因缘所生成故。彼十二分。于烦恼业及以苦处。三法迭互共作因缘。如拒瓶案。如是三处所摄应知

    问曰。何者为烦恼。何者为业。何者为苦。而得有此诸因缘法胜分摄成。

    答曰。于此十二胜上分中。初为无明。第八为爱。第九为取。此三胜分是烦恼所摄。第二为行。第十为有。此二胜分是业所摄。余七胜分是苦所摄。此是烦恼业苦等三。摄十二分应知。言余七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生老死。恩爱别离。怨憎合会。所求不得。如是等法生一切苦。如是诸分。于向所说。烦恼业苦。以为根本。应知。摄十二分。唯有三事。更无余法。一切经中但有此分。更无有余

    问曰。已知此等诸胜分义。为我解释烦恼业苦在于何处。复云何成一切诸事。答曰。从三生二。三是烦恼。二是业。谓从烦恼而生于业。从二生七。七者是苦。谓从于业而生于苦。从七生三者。谓从于苦而生烦恼。此说烦恼业苦三种迭互相生。是故生有轮转不定。所言有者。所谓欲色无色界等。彼中不住。喻如轮转。以彼有故。一切世间凡夫众生。次第上下犹如轮转。有中不定。以不定故。说有三处

    问曰。彼造一切身。自在众生。何者是彼作事云何

    答曰。偈言。一切世间法。唯因果无人。除假说故有。此是正思量。彼非说性。是故见作众生不成

    问曰。若如是者。云何得从现在世间而取未来世间

    答曰。乃至无有一毫等法从现在世间而取未来世间。是故偈言。但从诸空法。唯生于空法。此明自我我所空。谓烦恼业处。此五法行性离无我。应如是取

    问曰。若性无我法中。而行性无我者。今说何为证

    答曰。偈言。诵灯印镜响。日珠种子水。如是等诸喻。为证可取。信无自体。性假名故。有言。现在世未来世者。如师所诵。实不从师转至弟子。虽不从师转至弟子。岂可不成授弟子义。可言弟子无因而得。遮护妄计无因患故。如是临命终时。心识不至未来世间。防常患故。非未来身从余处来。遮护妄计无因患故。如师诵为因。令弟子得。彼不可说。以为即是亦不可说。为一向异。如是临命终时。心识为因。是故得生后身心识。而彼心识。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亦不离彼。亦不即彼。如是从灯生灯。从印生印。从镜生像。从声有响。从日从珠出生于火。从子生芽。如安石榴庵罗果等。口生涎水。如是等法。不名即彼。不名异彼。如是一切诸因缘法。转不转事。诸有智者。善思量应知。是中阴者。所谓说色受想行识。彼托生者。此诸阴灭。因彼灭阴。后相似生。然实无有一毫等法从此至彼。此是世间渐次之义。以是义故。一切世间。无常不净苦无我等。以能观察如是事故。于诸法中不生疑惑。不疑惑故则不生染。不生染故则不生着。不生着故则不虚渴。不虚渴故则不造业。以无业故则不取事。不取事故不造有为行。无有为行。故则不复生。以不生故无有一切身心等苦。如是不造五种因故。则于彼处无七种果。以无果故名为解脱。如是作故。则是释成不生不灭不常不断。有边无边如是等句。于中有偈

     不见无缘生  决定是正义
     于诸最妙事  是故不成断
     于中无所减  亦复无所增
     应见如谛实  随状及如彼 


    阿含口解十二因缘经

        后汉安息优婆塞都尉安玄共沙门严佛调译

    欲断生死趣度世道者。当念却十二因缘。何等为十二。一者本为痴。二者从痴为所作行。三者从作行为所识。四者从所识为名色。五者从名色为六衰。六者从六衰为所更。七者从所更为痛。八者从痛为爱。九者从爱为求。十者从求为得。十一者从得为生。十二者从生为老病死。是为十二因缘事。此十二事欲起。当用四非常灭之。何等为四非常。一为识苦。二为舍习。三为知尽。四为行道。更说念生念老念病念死。念是四事。便却是十二因缘道成。念是四事道人。欲得度世。当断十二因缘事。是为断生死根。十二因缘有内外。一者内为痴。外为地。二者内为行。外为水。三者内为识。外为火。四者内为名色外为风。五者内为六入外为空。六者内为灾外为种。七者内为痛外为根。八者内为爱外为茎。九者内为受外为叶。十者内为有外为节。十一者内为生外为华。十二者内为老死外为实。人生死从内十二因缘。万物生死从外十二因缘。何等为痴。谓不礼父母。不分别白黑。从是因缘得痛。不欲弃不信。今世亦后世。已作是事。便随行不作。是亦不得。是以有痴便为行。已有行便为识。已有识便为名色。已有名色便为六入。已有六入便为栽。已有栽便为痛。已有痛便为爱。已有爱便为受。已有受便为有。已有有便为生。已有生便为老死。故人生取十二因缘。得十二因缘生。无因缘亦不生。万物亦尔。不断十二因缘。不脱生死。行三十七品经。为从是得道。十二因缘有五事。一者痴。二者生死精行。是前世因缘。三者识。从识受身生。四者名色。色身复成五阴。是今世因缘。五者六衰。复作生死精行种栽。是后世因缘。前后三世转相因缘故。为有五事

    十二因缘。本从身十事。出身十事。七事成一。三事从四七事成。一者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共从色为一。三事从四者。嫉嗔恚痴。从痛痒思想生死识。是十事合为五阴。便为十二因缘。地名痴行为盛阴。便作生死行。自种栽名为行。已有行便有识。受身生死。有识便有名色。身复作十事。成已五阴。已有名色便有六入。复作盛阴。行种栽后当复受转相。因缘生死故名为因缘。身十事为十二因缘者。嫉为痴。嗔恚为生死。精疑为识。杀为名色。盗为六衰。淫为更。两舌为痛。妄言为爱。恶口为成。绮语为愿。生有无故为有。十二因缘。何以故。淫为痴。嗔恚为生死。精疑为识。内三事为本。已有三事。便有七事。成五盛阴。嫉为五阴本故为疑。五阴行可意善不可意嗔。便作生死精十事。外从身内意故。疑谓不分别白黑。不识生死故为识。道人欲断。十二因缘。当先断身十事。便为痴。从痴五阴灭。十二因缘亦灭断身十事者。外从身内从意故。言身意持。谓不杀。亦谓外从口。内从嫉断者。谓万物一切意不起。便嗔恚止。嗔恚止便杀止。杀止便贪欲止。贪欲止便泣止。外口者谓声。止声者。两舌恶口妄言绮语亦止。无有疑便入道。是为还五阴断十二因缘本

    人受身有三别。第一五阴盛阴。第二十八种。第三十二因缘行。是三事得身三别。第一五阴盛阴者。五阴从身十事出。从眼为色阴。从耳为痛痒阴。从鼻为思想阴。从口为生死阴。从意为识阴。心主念对是六事为根本。是为五阴地。第二十八。入十九根。十八种者。五阴行为盛阴。有对有入为十二入本。六情为十八间。有识故为十九根。言十八种者。识不生故。为十八种。是说盛阴行生十八种十九根。第三十二因缘者。谓五阴五盛阴。行求十二因缘便有身。是同身十事。俱分别之耳。从色得身。从四阴得名字。从名色得爱受。从受行痴。行痴便成十二因缘。道当为断色不为身。但名字为身。虽有眼耳鼻舌身意。亦复非身。何以故。设耳是人。当能听一切。从形得名字。譬金字。譬如以金作物。因从是得字。地水火风空。是五事作身。亦复非身。何以故身知细滑故。人已死地不知细滑故。知地水火风空非身。身亦空意亦空。俱空无所有。亦无痛痒。何以故。人已死亦不复觉痛痒。如是为空。意已离身亦无痛痒。但因缘共合故。还归无有。身中有十二风。上气风下气风。眼风耳风鼻风。背风胁风脐风。臂风足风曲风刀风。刀风至病人。杀生刀风。刀风断截人命。生老病死。生者谓初堕母腹中时为生。已生便老。止者谓意中止。用止故败气息出入。见了身本。合十事为败

    身中五事。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五者空。坚者为地。软者为水。热者为火。气者为风。饭食得出入为空。亦余因缘合为人。自计是我身。若欲万物当挍计有身。亦有五因缘共合。一者色。二者痛痒。三者思想。四者生死。五者识。是十事共合。便见生死。事有善恶。行善有二辈。不犯身三口四意三。是为一善。二善者。布施持戒忍辱精进不疑。是为二善。恶亦有二辈。犯身三口四意三饮酒。是为一恶。疑嫉悭贪是为二恶。护身口意是为道行人。从福得生。从行得老病死。身便坏败人卧出时。意离身在地因缘。何以故不死。四事合持未散故。人行十事就三事。人行三事就二事。人行二事就一事。何等十事。谓十恶。便得身口意三事。已有三事。便有名色二事。已有名色。便堕痴百劫。乃得为人难得完具。人生精作地识为种。五道识名异合一识。入一识便失所本。知如人生天上。含人识受入天识。便忘人间事。人从无生。从有死。无何以故生。不识无故生。有何以故死。不识有故死。识无不复生。识有不复死

    意有所念以灭。便到所生处。意念不灭。亦不得行生上意。意头起以灭。复更念所念虽多。当还从上头意受因缘。生人本从妇。妇夫不净污露得身。长大便恶知识相随。为五阴六止十二衰所欺。便有老病死忧苦。生死为痴。慧人当断六止。谓地水火风空识。十二衰。谓色声香味细滑念欲。内有匿贼。是为十二衰。人生有三因缘。一者合会。二者聚。三者心意识。痛痒思想生死识。是为合会。诸爱欲是为聚。上头为上。头为心中央为意。后头为识。人初堕母腹中。如鸡子中黄。至三十七日。悉有头面手足指具足。未生四日到向下。人在母腹中。苦不可言。人在母腹中。命日益识日大。身稍老至半年时。身与识日减。得身为福亦为罪。何以故。以得人身是为福。以饥渴寒热贪淫嫉妒为罪。人生子有五因缘。一者有本愿。二者同业。三者晓礼。四者来债。五者偿债。何等为本愿。谓先世时见人子端正。便愿言我子如是。同业者。谓同计挍得利相呼。晓礼者。谓当相敬爱。来债者。谓父母主治生。子横用之。偿债者。谓子治生付父母。是为偿债。子以三因缘生。一者父母先世负子钱。二者子先世负父母钱。三者怨家来作子。父母勤苦求财已致便死。子得用之。是为父母先负子钱。子行求财产已致便死。父母用之。是为子负父母钱。有时子生百日千日便死。父母便忧愁恼。是为怨家相从生

    生。子有三辈。一者福子。二者真子。三者不真子。何等为福子。谓父母持戒布施忍辱精进行道。子亦尔。是为福子。真子者。父母不信道。子独奉道教。是为真子。不真子者。父母随道业随法行。子但饮酒作恶。人所不欲见。是为不真子

    子从父母生。有同意。有同行。有同念。俱长寿富贵端正。是为同行。贪欲嗔恚。是为同意。精进行道。是为同念。本行在父多类父。本行在母多类母。不同行不相类故。人生堕地未有所知。便喜向其母者。意识本因缘故耳

    人来生时有因缘。身能出入无间。至七日便复坏其身。亦有地水火风空。但微难见。人年老少识多忘者。识转稍向后所生处。何以故。不预知当所生处。用未到故。他人生他人来。他人至他人所。他人忧他人所。从来久远习故。不学身有三痛。意亦有三痛。身痛者。谓得刀杖瓦石蹴蹋。二者病瘦。三者死。意痛者。一为忧父母兄弟妻子知识。二为忧财宝怨家。何以故为痛。谓五阴不调故痛。何以故为死阴。熟坏故为死。一切病皆意所作。身无所知故不作是病。是身何以故为病。四因缘不等故。何以为忧。一切不如意故何以不定。病疾过去故。何以为急。要欲坏。何以故为碎。身老毒故。何以为老死。坏故。何以为非常。不得自在故。何以为苦。急故。何以为空。无有主。言我作是如何。以为非身。不能离苦。不得受苦。是为十事

    人所欲凡有三事。人之所爱。常欲得之。一者强健。二者安隐。三者长寿。如是复有三怨。一者年老。是强健怨。二者疾病。是安隐怨。三者身死。是长寿怨。亦有三救。一者归命佛。二者归命法。三者归命比丘僧

    有四事可畏。一者生。二者老。三者病。四者死。人面赤有五因缘。一者近火。二者饮酒。三者恐怖。四者念怒。五者多惭愧。头白有四因缘。一者火多。二者忧多。三者病多。四者种早白。人病瘦有四因缘。一者少食。二者有忧。三者多愁。四者有病。身未和调有四事不先语人。一者头白。二者老。三者病。四者死。是四事不可避。亦不可离。亦不可却

    有四事不可忍。一者饥。二者渴。三者寒。四者热。身复有四事。一者不足。二者不满。三者不饱。四者不厌。身复有四痛。一者生时痛。二者老时痛。三者病时痛。四者死时痛

    一切味不过八种。一者苦。二者涩。三者辛。四者咸。五者淡。六者甜。七者酢。八者不了了味。苦增寒热。涩多增风除寒。辛除水。酢除风。令人目冥。食有三因缘。悉入骨髓血脉中。一者肥腻。二者毒。三者酒。是三者皆遍身中无有不到。诸所食饮皆有肥腻。但有薄厚多少耳。人有四种。一者长者种。二者道术种。三者师巫种。四者田家种。生者有四种。一者腹生。二者谓寒热和生。三者化生。四者卵生。腹生者。谓人及畜生。寒热和生者。谓虫蛾蚤虱。化生者。谓天及地狱。卵生者。谓飞鸟鱼鳖

    人头有四十五骨。从腰以上五十一骨。四支百四骨。合二百骨。人身有七十万脉。九十九万毛孔。得观悉自见分别知之

    有阿罗汉。以天眼彻视。见女人堕地狱中者甚众多。便问佛。何以故。佛言。用四因缘故一者贪珍宝物衣被欲。得多故。二者相嫉妒。三者多口舌。四者作姿态淫多。以是故堕地狱中多耳

    阿含口解十二因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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