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音胜妙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490|回复: 0

[转帖]自誓皈依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1

主题

382

帖子

4 小时

在线时间

妙慧同修

南无阿弥陀佛

积分
15342
发表于 2005-7-3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胜妙罗网即日起仅供注册用户访问,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自誓皈依(转贴) 问:若要皈依佛教, 祈求乐观慈悲之心, 但一时又无法找到引导入门的师父,我应该怎样做呢? 如果因机缘未到, 一时没有遇上有缘的比丘(僧), 但又想学佛时, 可以《自誓皈依》的方式, 先行入门, 等到哪天遇到有缘的上师时再皈依一次。 首先要先到「佛教文物」的店, 「请」一幅「西方三圣」的画像回家,有的店中有免费的结缘品可以请到(多跑几家)。西方三圣, 就是中间是阿弥陀佛, 右面是观音菩萨, 左面是大势至菩萨。 (站两旁的菩萨又称胁侍菩萨)。 画像不必太大, 只要能安放在书房(不可在有卧床的房间)一角落即可,备一张乾净的桌子( 个人书桌像学校宿合用的即可, 当然如果您要来个红木的更好)在农历的十斋日(初一, 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八、二九、三十) 选一天安放好。如果画像的纸太薄, 可以拿去护贝, 或装框, 另外准备香、花、水果便可以自誓皈依了。 画像不必开光, 因为我们礼的是佛, 不是画像, 开不开光无所谓, 也没有著魔的可能。只有未皈依的人才可能著魔相。当你礼完佛之后, 画像就自己会开光的。 使用的香可以是柱香, 也可以是卧香, 卧香比较不会落灰到香炉外,但是柱香在禅坐时看得见光, 比较易于收心, 您可以自行选定一个。 以下的程序是由弘一大师、慈舟大师、圣严法师、忏云法师等有关戒律的著作中简化的, 虽然是简化但是仍是很庄重的。原本像慈舟大师的皈依法就很长, 因为他是贤首宗的, 凡事一板一眼, 要照他的方法, 一趟下来就非得三个钟头。 以下的誓词用「」号, 必须口念出声, 当然不必用 Mic, 自己听得见自己在说什么即可。誓词是自古即这样用的, 有的是文言文, 但意思很明确的, 而且没有「五雷轰顶或化为浓血」之类的东西, 你可以放心照念,并且有一天您如果觉得佛法不够力, 也可以弃之而去, 保证没有后遗症。 不过, 如果您已年满十八以上, 宗教誓词自不比女生的打钩钩, 当然是要慎思的。闲话少言, 咱们就来如何发心皈依吧。 《自誓皈依》程序 : 斋戒沐浴, 备香花、四果于佛塑像或画像前, 上香后合掌站立。 忏悔: 「弟子 xx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镇疑; 从身语意之所生, 今对佛前求忏悔。」 (念完顶礼, 共念三次, 顶礼三次。此为三念三礼。) 皈依一: 「弟子 xx 愿尽形寿皈依佛、愿尽形寿皈依法、愿尽形寿皈依僧」 三念三礼。 皈依二: 一面念一面顶礼:「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头触地, 反掌) 「皈依佛两足尊, 皈依法离欲尊, 皈依僧众中尊」(念完后回掌 起身)「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一次即可) 皈依三: 「弟子 xx 皈依佛竟, 自今而后决不皈依外道天魔。 皈依法竟, 自今而后决不皈依外道邪说。 皈依僧竟, 自今而后决不皈依外道徒众。」 三念三礼。发四宏愿: 「弟子 xx 众生无边誓愿渡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三念三礼) 回向过世: 「愿弟子 xx 及无始劫来父母、师长、知识、檀越、法俗眷属 冤亲债主、(本寺供祀莲位诸佛子-- 在寺中加此句)等, 愿生极乐世界中 上品莲华为父母 花开见佛悟无生 回入娑婆度有情」(一顶礼); 回向现世: 「愿弟子 xx 及诸知识、檀越、法俗眷属、冤亲债主 (本寺供祀莲位诸佛子-- 在寺中加此句)等, 愿消三障诸烦恼 愿得智慧增福报 普愿灾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一顶礼) 结皈: 「南无皈依十方 尽虚空界 一切诸佛」(一顶礼) 「南无皈依十方 尽虚空界 一切诸法」(一顶礼) 「南无皈依十方 尽虚空界 一切圣僧」(一顶礼) 「南无皈依 十方三世一切佛 诸尊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蜜。」(三念三礼) 三皈依至此功德圆满。阿弥陀佛。从今而后汝为佛子矣。注意顶礼的动作要优雅、不急不徐的进行, 在反掌时要想像佛足接在掌中。 此后你就可以修佛法而无障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观世音胜妙罗网 ( 苏ICP备05046363号 )

GMT+8, 2024-9-19 08:58 , Processed in 0.28080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