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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体会----莫为他人做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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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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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胜妙罗施食村新进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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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敬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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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9 10: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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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这句话多次出现在金刚经中:
    1、于法布施应当先自己“受持”,得到如来法流,开显自己的无相法流
    2、乃至四句偈:法平等无异,并无高下,海中一滴遍含一海之法性,所以,哪怕受持全经之中的一小部分“四句偈”,也就足够了。
    3、为他人说:把法或四句偈交付给其他人,无论是全部还是四句偈,别人都已完全锲入。


    先从如来法中自己先受持,再传出去,形成善循环的法流,这就是转法轮、真正意义上法布施。


    如果经文自己都不去受持,直接交付为别人,别人受持了,得好处了,好比如来端碗给你吃,你却转手给了别人,别人吃饱了,舒服了,自己最多闻闻香,沾点油水,这样做的人,脑子有点秀逗,呵呵呵,,开个玩笑,好处也是有的,也是有的,是有的,有,的,的,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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