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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去寺院最应注意的事情!法师开示破用常住、侵损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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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5-30 18:40 编辑

        宣化上人开示:侵损常住罪最重


        十方常住:从十方来的僧人,都可以在这儿住,这叫十方常住。

             现前现前常住:现在这儿住的人,叫现前现前常住。


        十方现前常住:十方的人来,也都有份,这表示有亡僧物在内了。 什么叫亡僧? 就是往生的和尚。 所以十方现前常住,指的就是僧人死后也有一点物质,有一点东西,或者他有很值钱的东西或宝贝,也不一定的,因为在僧人里头是没有一定的。 那么他的东西,如果他死了,就由十方现前常住大家来分。 现前现前常住就是现在在这儿住的,后来的人??没有份的。 但十方现前常住,就是无论先来的、后来的,大家都可一起分这个亡僧的遗物。

        什么叫「侵损常住」呢? 侵损常住什么东西呢? 饮食,吃的东西;财物,常住的财物。 所以没出家的人在庙上住,一定要给供养的。 你没有给供养,譬如住了几天,或者住了一个时期,就这么走了,也不供养常住一点钱,这就叫「侵损常住」,将来会堕地狱的。

        怎么叫不侵损常住呢? 譬如在庙上住,照样拿和在其他的地方住差不多的钱,来供养常住,这就不是侵损常住。 所以我主张我的皈依弟子,无论到任何的地方,不要去侵损常住,一定要帮助道场,不要去侵损。 侵损,就是剥削庙上的财产,令其减少。 我们既然不能帮助,也就不要去侵损。 不明白佛法的人,以为在庙上住,不要钱,也不要什么的,这是占便宜。 这在不明白的时候,还可以;懂了佛法之后,一定不要侵损常住。

        不要说是在家人,就我虽然是出家人,但我到任何的常住去住,我估计大约在旅馆里住,每一天要五块钱,我就给三块钱。 我到哪个庙上住都给钱,除非自己真的没有钱,这是可以的。 那么要是有一点钱呢? 就不应该侵损常住;即使是出家人,也不应该侵损常住。 因为常住就像大地一样,大众住的地方,若你令大众都没有饭吃了,这是有过的。 我一个人就是饿死也不要紧,要是令这一班常住的出家人,没有东西吃,也没有人供养﹣﹣不是人人都像我这一个小徒弟这样可以不吃东西,人人都是要吃的﹣ ﹣民以食为天,而你令他没有东西吃了,这你就侵损常住了。

        所以我们研究佛法的,到任何庙上住,不要侵损常住,都要供养常住一点钱。 你在庙上住,即使比其他的地方少给一点,这都算你尽心了;不要一点都不给就跑了,这就侵损常住。

        常住的东西,就是最少最少那么多的东西,甚至于是一张纸,也不可以随便把它糟蹋,毁坏了,为什么呢? 虽是一张纸,但积少成多,由一张而变成多张。 所以你即使把一张纸随便损坏了,这也就是破用常住。 还有一句话说:「一草一木,不得不予而取」,人家没给你,你就拿了,这就是偷盗。 即使是偷盗一根草、一根木头,没有得到主人的许可,你就拿走了,这就是偷。 一切一切,都不可以随便用他人的东西;你用他人东西,他不知道,这就是偷,犯盗戒了。

        「一针一线,皆为布施」,即使是一根针、一条线,人家送给你的,这都叫布施。 所以不可随便破用常住,凡是常住的东西,即使是出家人,对庙上所有的东西,都不可以随便拿来送给人的。 要是这东西是我私人的,这可以的。 譬如:我有一件衣服,不穿了,送给人,这可以。 那么公共的东西,不怕最少的,连一条线,也不可以随便说:「这个我送给你。」这叫私人买好,私人结交,令这个人对我有好感,他好护法我,好供养我,这是错误的,我们对于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所以破用常住,不是说很多的才是破用常住,就是一张纸、一条线,最小的,甚至一粒米,用我私人的感情私自送给人,这都叫「破用常住」,就是出家人也是不可以的。 私人的东西,我有权送给人;而公家的东西,就是一支香也不可以送给人的。

        以前有位华聚菩萨,是个大菩萨,他发愿,发什么愿呢? 他说:「若有人犯五逆、四重、十恶的罪,我都可以救他,唯独他偷常住的财物,乃至一草一木,我也救不了他,因为我没有法子救得了他。或者这个人杀过八万四千那么多的父母,像这么重的罪孽,我也可以救他;我本着我的愿力,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出离地狱。但如果他偷常住的饮食、财物,乃至于一粒米,我也救不了他,我也不会去救他。」
    所以偷庙上的东西,罪是最大;我们信佛的人,对于这一点要清楚。 凡是常住的财物、谷米、饮食,乃至于一个小小的东西,要是没有经庙上主人送给你,你不要自己去拿,这叫「不予而取」;要是这样子,应该堕落到无间地狱去,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宣化上人《地藏菩萨本愿经浅释》节录:
        【尔时地藏菩白圣母言。南阎浮提。罪报名号如是。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若有众生出佛生血。毁谤三宝。不敬尊经。亦当堕于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这个时候,地藏菩萨就对摩耶夫人说:‘在南阎浮提受罪报的名称,像以下所说的:假如有众生,不孝顺父母,甚至杀害他们,罪业成熟了,当会堕落到无间地狱襄去,受无量苦报,经过千万亿劫的时间,想要求出离这无间地狱,是没有希望的,所以我们人类要知道根本,什么是根本呢?孝顺父母就是根本,若不孝父母即是忘本,忘本就像树没有根一样。人的根本即是孝道,所谓‘百善孝为先’,一百种的善事,孝是最重要的。若是不孝,尽管你做多少其他善事,你的罪业果报仍旧逃不掉的,因为你把本忘了,树没有根,就会干死。人不孝父母,也是一样,不久也会遭受一切的贫困灾难而死亡,希望大家若父母健在,赶快行孝,莫待将来子欲养而亲不在,后悔莫及,且又要受果报。若双亲已不在,可尽量修善积福,念佛诵经或忏悔,以种种功德回向其往生净土,对自己也有植福消灾的作用。佛在世时,没有人可以正面出佛身血。佛的堂弟提婆达多有一次想害佛,他看佛在山下走,就跑到山上把一块大石头推下,想把佛压死。但金刚护法善神用宝杵遥掷,碎石便把佛的脚指头伤破了,甚至流血,所以说提婆达多出过佛身血。其他诸如毁谤佛、法、僧三宝,及不恭敬佛所说的经典等,亦当堕在没有一隙空间的地狱里头,经千万亿劫,想要求脱离这地狱也是没有希望的。
      什么叫常住呢?就是常住于世,如十方常住佛,十方常住法、十方常住僧。在这里的解说是指寺院,因为寺院是僧人常住的道场。另一解说是常在的意思,是给众生来种福田。侵损常住:譬如庙上所有的财产,你把它占为自己的财产,不但不供养庙上,反而夺取上道就是侵损常住。破比丘或比丘尼不守戒律:或在庙上不守戒律,恣行淫欲,或杀或害,或令他们生烦恼,像这样的人,死后当堕无间地狱里受罪,千万亿劫,想求出离也是没有希望。假如有人穿的是出家衣服,但是所作所为和在家人一样不修行,不守戒律,伪作出家人,心里总是想要还俗,总想做些不正当不光明的事,整天打妄想,所以说‘心非沙门’,若对常住的东西不爱护,不像用自己的东西一样的谨慎,随便糟蹋,这叫破用常住,且又对在家人不诚实,欺骗护法,甚至开斋破戒造种种恶业,违背毗尼。像这类的出家人,死后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没有出离的希望。假使有人偷取常住的钱财、物质、谷米、饮食及衣服等,甚至一张纸,不给自取,这都算犯了偷盗,也当要堕到无间地狱里去,千万亿劫,没有出离的希望。

          道源法师《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 》节录:
         【若有众生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或有的众生,侵占佛寺的土地以为己有、或占用寺庙房舍全家共住、或者任意使用,损坏寺院的财物,玷是染污之意:指小黑点,僧是男众比丘,尼是女众比丘尼,僧尼是清净修持梵行的,毫无瑕疵,贪欲不肖之徒,不知罪福深重,利用种种方法强加点污沾辱。或者在寺院内:这寺院是三宝清净圣地,岂容您任意纵欲妄为行淫。或者在寺院内或杀或害众生性命。像这些造恶之辈,都会下堕无间地狱,经千千万万劫的长时间,想求出离却遥遥无期啊!
      常住伽蓝,皆指寺院的通称。因为寺院为三宝常住之所在,故曰‘常住’。梵语‘僧伽蓝摩’,华言‘众园’。‘僧伽’华言大众僧。蓝摩是指大众僧所住的‘庭园’,简称伽蓝。所谓常住僧物有四种差别:(一)常住常住物:指众僧的厨库寺舍果树园林等物,是永远住于一个地方,绝对不可分判!所以叫常住物中的常住。(二)十方常住物:如日日供给众僧的当日粮食。是取前常住常住物而入当日的常食:这些物质,是属于十方僧众的物品!一打板,十方僧人都可依序享用,所以称为十方常住,亦即是十方僧人的常住物。(三)现前现前:如各比丘所属私人物品,这些物品,系现前僧人的现前物,故言现前现前。(四)十方现前。如亡僧所遗的经物,是可以分给十方僧人,为各现前比丘所属,所以称十方现前物。这玷污僧尼是破坏僧尼的清净戒行。而这伽蓝内恣行淫欲是你自己男女夫妻居士信众!举个例子:寺院打佛七、禅七或拜忏诵经七天,因为是夫妻,就不忌讳,同住一间房间,以为行淫不要紧,但这是三宝清净圣地,这叫污染清净伽蓝,或者是两夫妻同是受雇修建寺庙建筑,暂住寺里寮房,如果共行淫欲,同样是犯了这条重罪,所以要小心。如果在寺院里,杀害畜生性命,罪加一等,亦堕无间地狱。
      【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或是有的众生,假扮沙门模样,外表现出家相,但是内心里面,并不是出家人的心,不但破坏常住清净规约,而且还要乱用常住的东西,常住衣食住是在家的白衣弟子所供养的,是要供养真真正正的出家沙门,而这污道的伪作沙门,还接受在家弟子供养,这就是欺诳白衣。不但如此,还违背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做出种种恶行。像这样的人,当然是要堕到无间地狱,千千万万劫,想求出离而遥遥无期啊!
      梵语‘沙门’,华言勤息,乃出家人通称,谓‘能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为什么要出家,就是为了要了生死,断烦恼,烦恼多的很。先要把贪嗔痴三个根本烦恼断了,其余一切细微烦恼就断了。准瑜伽论有四种沙门—一、胜道沙门:能证得胜道者:佛、菩萨、声闻、缘觉等。二、说道沙门:已经断惑证理,而能宣说正法,使众生进入佛道者。三、活道沙门:即是修诸善品,清净自活。依出家戒律过著清净生活。四、污道沙门:或谓邪行者。出了家又犯斋破戒造诸罪业,染污律仪,污了清净道法,叫污道沙门。外现修行之状,内藏瑕秽之情,即污道沙门,佛言:‘持戒最为乐,身不受诸恼。睡眠得安稳,寤则心欢喜。若破戒诳人,则人天路绝!可不慎之?’正法念处经云:‘何者邪行?实非沙门,起种种之贪欲,做种种之业因,虚贪信施,枉受供养,是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当堕恶处大地狱中,受大苦恼,求出无期。’
      【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这一品到这里已经三次说到‘常住’这个名词,第一个侵损常住是指明目张胆的依他的强盛势力,欺侮出家人,例如:霸占寺产、房舍、土地,或故意将寺庙开条马路过去,或假藉都市计划,将寺庙土地变更地目为公园预定地,或其他用途,结果只公布在报纸及市公所,公告期间一过,投诉无门。台。湾。北部某寺庙因未能及时知道都市计画内容,结果数十余甲土地全数被划成公园预定地,这位主持这案子的官员不久到日本旅游,夫妻俩同时于旅馆被火灾烧死,这就是侵损常住。所谓破用常住:就是造诸恶行而不是持戒清净的出家人。你硬是在寺院里吃饭穿衣,接受供养,接著这里讲偷偷的拿叫偷窃常住,钱财或物品、粮食米面,任何饮食之类及衣服用品,甚至一草一针,不与而取,当然要堕入无间地狱千千万万劫长的时间,想要求出离却遥遥无期啊!这里要注意,与就是给你。不与就是没给你。你拿走了,这就犯盗,普通一般人在社会上偷普通人的东西,犯普通盗罪,其罪尚轻,你要是偷窃常住的财物,其罪是无间地狱。为什么?社会上普通人的财物,是他自己赚来的,你偷了他,只对他一人,最多一家人造罪。但这常住所有财物,是十方信徒百千万人来自十方,供养三宝及十方常住僧(圣、凡都是),是尽南瞻部洲所有出家人都共有一份,结果你偷去了,本来十方信众是来布施求福的,这偷窃造罪的对象是难以计数,所以这罪要下无间地狱,求出无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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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5-30 18:40 编辑

    索达吉堪布开示:盗用三宝财物的果报非常可怕,盗用僧众财物的罪业最为可怕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这里讲到了不与取的五个条件:一、知道是别人的财物;二、产生了偷盗的念头;三、把财物取出来;四、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五、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念头。凡具足这五点的行为都属偷盗。举一个例子,比如知道别人的银行卡里有钱,自己对此产生了贪心,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之后通过一些手段将别人卡里的钱取出,然后存入自己的卡中,最后心里生起“这笔钱已经归我了”的念头,这时候就犯了偷盗。
    什么样的人容易犯不与取呢?具大吝啬、所需甚多、贪得无厌、恬不知耻、催税所逼、惩罚所迫之人容易犯。
    当今时代,人们对物质的需求日益膨胀,这也需要、那也需要,没钱就到银行贷款,最后为了还款不得不去偷盗。藏地有些没头脑的人就是这样,为了买高档消费品,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到银行贷款,还信誓旦旦地说“半年后绝对还款”,并且找很多人担保,结果不要说还本金,连利息都还不上,最后实在没办法时就去偷盗。
    另外,现在社会与古代社会不同,这也导致有些人迫于经济压力去偷盗。按某些学者的观点,由于计划生育和社会老龄化的影响,现在是30%的人养活70%的人,比如一对年轻夫妻,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一两个子女,两个人要养活这么多人,经济压力确实相当大,很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去偷盗。
    相比之下,出家人因为所需不多,生活比较简单,一般都不会去偷盗。尤其是修行好的出家人,因为内心知足少欲,所以不需要很多钱财,即使有一些钱财也都用在弘扬佛法和利益众生上,这样的修行人根本不会为了钱财去偷盗。不过有的出家人不是这样,他们的所需还是比较多的——汉地有些出家人要买手机、电脑,藏地有些出家人要买摩托车,这些出家人也不得不寻找很多钱财,可是除了信众供养的信财和亡财之外,出家人也没有其他收入,所以这些出家人搞不好也会去偷盗。
    下面宣说不与取的果报。不与取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趣。具体而言,根据动机大小不同,不与取者将分别转生于地狱、饿鬼、旁生:以上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地狱,以中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饿鬼,以下品烦恼偷盗会转生于旁生。
    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是:即便得到人身也将转生为乞丐、佣工等贫穷之人;虽然拥有微量财物,也遭到强者抢夺、弱者盗窃,最终遗失亏损、毁尽无余;或者自己的钱财不得不与天人鬼共享而无有自主权。
    有些人前世造了不与取业,即生中钱财经常被人偷盗、掠夺,甚至非人鬼神也会损耗他的钱财。有的道友到色达县办事,回来后怎么也算不清账:我出去时带了三百块钱,好像没买什么东西,怎么只剩五十块钱了?我到底是怎么花的?其实,这很可能是非人把钱偷走了,当然你算不清楚了。
    如今很多人为贫困所迫,这都是在承受不与取的感受等流果报。有些牧民虽然有很多牦牛,但却不产牛奶、乳酪和酥油,他们的饮食也不具有营养。有些农民的庄稼遭受锈病、霜雹或者被虫害所毁。还有些人在学校读书时就很穷,长大后到社会上还是很穷,乃至临死之前从来没有富裕过。总之,如果往昔做过不与取,即生再怎么努力都摆脱不了贫穷。
    因此,为了来世的安乐,我们千万不要去偷盗。可惜的是,现在很多人对偷盗根本不在乎,甚至有些佛教徒也是如此。我接触过一些居士,从言谈举止就能感觉到他根本不懂佛法,造的业非常可怕,可他还大言不惭地炫耀:“我偷东西如何厉害”、“我如何用公款装修自己的房子”……甚至还自以为证悟了大圆满。大圆满的证悟者怎么会偷东西呢?
    不与取的同行等流果是生生世世喜欢行窃、诈骗,若转生为旁生也会变成爱偷盗的老鼠、狗等。人们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喜不喜欢偷东西,只要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如果他的眼睛像老鼠那样骨碌碌乱转,就一定要对他小心防备了。大家看老鼠,它只要一出洞就东张西望,眼睛跟其它动物完全不同。所以,从一个人的眼睛也能看出他的习气。我见过有些小孩就是这样,一看他的眼神就感觉不对头,好像天生就有偷盗的习气。以后大家见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小心。
    不与取的增上果是转生于土地贫瘠、饥荒频发的地区。
    这以上讲了偷盗的种种果报。相比之下,在一切偷盗之中,最可怕的就是偷盗三宝物,不要说盗取大量的三宝物,甚至仅仅盗取微乎其微的供品或塑佛像、造佛塔、印经书的财物,也将堕入寒地狱或饿鬼中,即便享用针尖许的上师、三宝的财物也将堕入无间地狱。正因为盗三宝物的过失特别大,所以佛在《宝梁经》中说:“宁啖身肉,终不得用三宝物。”下面看一则公案。
    从前,哲·白莲大师来到卫藏,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与眷属口中燃起熊熊大火。第二天他集中所有的僧人说:“一定是造了恶业,你们究竟干了什么?”眷属们说:“我们没做什么呀!”大师再三观察,结果发现弟子们将食用的旧酥油换成了新酥油。大师问这些新酥油是做什么用的,结果知道是做酥油灯的原料。大师告诉弟子们:“因为我们享用了供灯的酥油,所以要供许多倍的酥油灯。”
    如果有人以前享用过三宝的财物,就要像哲·白莲大师那样多倍作赔偿。比如偷了一斤供灯的酥油,为了清净这个罪业,就要用两斤或者三斤酥油来供灯。《正法念处经》中也说,如果盗用了三宝的财物,以后必须翻倍作供养,这样才能清净自己的罪业。
    从这则公案可以看出,盗用三宝财物的果报确实非常可怕。以前法-王在讲《百业经》时,曾经再三强调过这个问题。今后大家在为三宝做事时要特别谨慎,凡是三宝的财物一定要用在三宝上面,绝对不能私自享用。
    现在有些人不懂因果,经常将三宝的钱财混用,或者把塑佛像、印经书、造佛塔的钱挪用做其他善事,或者分给僧众使用,这样做的后果非常可怕。我去过很多寺院,有些寺院因为没有讲经说法,出家人不懂因果和戒律,经常造下错乱因果的罪业,这些出家人下面的在家人更不懂因果,也跟着造了许多错乱因果的罪业。很多道友以后会成为寺院的方丈或者住持,希望那时千万不要错用、盗用三宝的钱财,不仅自己不能这样做,还要向人们宣讲这方面的道理。
    在盗用三宝财物中,尤其以盗用僧众财物的罪业最为可怕。如果一位比丘或者沙弥在僧众共有的钱财中盗取一钱银子,也将获得所有僧众数量的他胜罪。佛陀在《大集经》中说:“盗僧物者,罪同五逆。然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意思是说,盗僧物的罪过和五无间罪没有区别,即使只盗取一点点僧众的财物,就对十方的圣者和凡夫僧造了罪。
    《百业经》中有一则“一只大虫”的公案:久远以前,有一个管理僧众财产的三藏法师,他贪污了供养僧众三个月结夏安居的财物,以此恶业,他生生世世堕入恶趣感受痛苦。当年释迦牟尼佛也没办法救度他,世尊授记说,只有等贤劫五百尊佛出世后,那个众生才能从恶趣得到解脱。这个公案非常惊心动魄。今后大家面对僧众一定要注意,否则,若挪用或者盗用了属于僧众的财物,这个罪业是很难清净的。
    在《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意思是说,造了五逆四重这样的重罪,我也有办法救度,但如果偷了僧众的财物,我就没办法救度了。僧众是非常严厉的对境,对僧众做微小之事也有极大的果报:若供养僧众一个食团,会有无量的功德,若盗取僧众的微少财物,会有无量的过患。
    在盗用僧众财物中,尤其以盗用僧众食物的罪业最为深重。如果没有经过僧众开许,在家人仅仅吃一碗僧众的饭,或者喝一碗僧众的茶,这也有很大的罪过,将来会堕入地狱或者转生为病龙。我们学院有一个传统,在四大。法。会期间,开许居士享用僧众的斋饭。这是法-王如意宝经过再三观察,并且学院的全体僧众一致同意之后才开许的[ 一方面,佛陀在戒律中说,僧众有权处理僧众的事务,因此,若经过僧众开许,在家人可以享用僧众的财食。另一方面,根据《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的教证:“凡夫小僧为沙弥、沙弥尼及居士,是众生之福田故。”因此居士也是众生供养的对境。根据这两点,学院的僧众商议之后开许居士享用法会的斋饭。但特别提醒的是:在家人不能以《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的这个教证就自行享用僧众的饮食,必须首先经过僧众的开许!]。可是有些寺院不是这样的,根本没有经过僧众的同意,住持和知客就把僧众的财物送给在家人,这种做法的后果是很可怕的。《日藏经》中说:“宁可以利刃,砍割己肢体,切莫将僧物,予与在家人。”即便以锋利的刀砍割自己的身体,也千万不要把僧众的财物送给在家人。《大集经》中说:“宁以大火若须弥,以手捉持而自食,其有在家诸俗人,不应辄食施僧食。”在家人宁可手持像须弥山那样的大火来吞食,也不应随意享用供养僧众的食物。看看这些严厉的教证,大家千万要警惕僧众的财物!
    现在有些人对僧众的财物不注意,或者挪用到其他地方,或者随便让在家人享用,这都是很不合理的。为了让大家重视这个问题,我在此作了详细分析,今后大家在这方面要特别注意。
    学习因果的道理后,有时会产生欢喜心,有时会产生恐怖心,这是正法入心的好现象,如果什么感觉都没有,那说明佛法还没有融入自心。以前法-王传讲《释迦牟尼佛广传》时,我经常生起欢喜心,传讲《百业经》时,我经常产生恐怖心,甚至害怕得晚上睡不着觉。因为这些道理融入相续了,对自己的修行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候看见某些人的行为,自己也明白是不如法的,也非常替他们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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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0-27 23: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5-30 18: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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