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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自空见”之源流考释
班班多杰
在藏传佛教史上,一些学者把如来藏佛性论称为“他空见”,般若中观义叫作“自空见”。本文所论即是“自空见”。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宗的义理在其发展的晚期异说竞至,论难蜂起,发生了很大分化与裂变:一曰中观应成义,佛护、月称之所弘阐;一云中观自续宗,清辨为其大师;一言自续宗内之经部行中观自续与瑜伽行中观自续,其开先河者是号称“东方自立量派三大家”的智藏、寂护、莲花戒。现需要搞清的是:首先,印度佛教中观宗晚期的分宗立派过程是如何推进的?其次,是谁将印度大乘中观宗的这个嬗变过程梳理、诠释、整合、命名得如此法数分列、纲目条然的?这是印度佛教和藏传佛教义理的核心问题,古今藏传佛教学者对此多有论及,但未能全面引征原始论典加以阐明。本文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从原典出发,全面、深入地阐发中观宗晚期的演进过程,并考辨其它的梳理、归纳、总结者。
一、三足鼎立与二派对峙——论中观应成与中观自续之发端
中观“自续”与中观“应成”两派是从“一切法有无自性”的问题上发生分歧的。萨迦·高然巴说:“自续派为了由自相成就而承认‘自续’的”。(高然巴,第29-30页)这是说“自续”即承认诸法各有自性成就、自性实有之义。佛护是般若中观系中解释龙树《中论》的大家,著有《中观根本论颂·佛护疏》,他将因明与破而不立的中观精神相结合,遂形成了“就敌论随意出过”的“应成”方式(吕澂,第213页)。佛护在解释龙树的著名论颂“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时说:诸法不从自生,生应无用故,生应无穷故。诸法已有自体,若复更生,则成无用;若有已复生,则终无不生矣,此亦不许。是故,诸法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何以故?若有,则成从一切法生一切法之过故;亦无有自他共生,若有,则成二者共生之过;亦无无因生,若有,则成恒常从一切法中生一切法之过故。如是,则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因果自类相续之铁则成无用之过失故。何以故?不得有诸法生于一切时,是故无生。所谓的生唯是名言也。(佛护,第451页)法尊法师曾对此诠释。他对数论派的“因中有果论”提出了两种过失并加以破斥。其意是说,这种已经有了体性的果法,若再从缘生,便成了无用而多余的事情。若说已经有了体性的果法,还须从缘再生下去,便成为无穷无尽的事了。这“再生无用”和“再生无穷”的两种过失,是数论派所不能接受的。(法尊)
解释龙树《中观根本论颂》的另一个人是清辨论师。他认为:佛护破自生之言不合道理:首先,它没有说明因明程式中的“因”与“喻”,因此不合因明的程式;其次,它没有指出论敌论说的过错;再次,它给论敌以可乘之机的方便条件。若按佛护的说法推论,则佛护自己会得出“诸法应从他生,生应有果,生应有穷”这样自语相违的结论。如是,中观宗内部之对峙便随着佛护与清辨的歧见而酿成,中观宗之分门别户乃肇于此矣。佛护推崇一切皆空的中道观,多袭龙树、提婆破而不立之宗风。清辨偏尚因明的推理制式,不脱三支比量的轨范。前者开中观应成义之先河,后者奠中观自续宗之基础。
月称论师博通经论,其标志性论著《中论明句论》的问世,使中观宗内部思想交锋更趋激烈。月称针对清辨对佛护的上述论难作了有力反驳:清辨于佛护指出之“此一切过失皆不应理”,此吾等皆已知。何以故?先说所谓未说因与喻故,此说不合道理。何以故?说已有自体,再从因体中生起,自体中已有的果法又生,未见有用了,亦见无穷了。即复生无用、无穷,此为佛护所许。而汝等不许生了再生,亦不许无穷。即复生有用有穷,唯数论派所许。是故,彼诸之辩论既无合理性,亦与自许相违也。佛护如此而攻难数论派所承许之自生说。若所使用之自续因、喻是有自体,唯以此有自果体的因、喻辩论,为何论敌不承许?也许论敌能承认自己之观点有过失。然所承许之此论点与敌方自己之本来观点相违背,因而即使辩论他们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观点,承认我方的观点。因此,对这些固执己见者,纵使你再使用因明的宗、因、喻,也不会改变他们的妄执,跳出其藩篱。我们不和这些偏党者辩论。是故,佛护在破斥数论派时虽然没有运用因明宗、因、喻的格式,但他并不是不懂因明的比量方式,他具备完整的因明的三支方式,故佛护唯此最乐已是显而易见了。然而,如果是中观论者则使用自续比量不应理也,亦不许承认他宗。这个道理在提婆的《四百论》中说:“有无及二俱,若谁无是宗,虽长时于彼,不能说过失”。(玄奘的译文是:“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龙树在《回诤论》中说:“若我有少宗,我则有彼过,若我不立宗,我则定无过”。(后魏瞿坛流支的译文是:“若我宗有者,我则是有过,我宗无物故,如是不得过”)任何时亦如是:中观宗不说自续比量。(月称,第60卷第12-13页)此说与自续宗颇相牴牾。月称对清辨批评佛护的“未除他过故”的反驳是这样的:是故,他说的过失不应成为过失故。阿阇黎佛护不用回答彼之所问。何以故?按照中观宗的原旨:(因明)的诸宗、因、喻等非成就,即无自性成就,故不说自续之比量。靠比量智虽不可破他宗之自生及共生之宗义,然对他宗,需由自己的比量说出其自相矛盾处。对于自宗,需做到舍弃宗、因、喻之过失。是故,未说彼宗、因、喻,未除他之过故。(同上,第14页)据此,月称之说与佛护相符契,而与清辨相径庭。月称陟此黜彼,是以为清辨于龙树之中观宗义不能洞其秘奥,故致失原旨、误入歧途也。为何如此呢?宗喀巴大师总结说:他有彼过,是因为他许自续比量。我等不许自续比量,故无彼过。此中比量是说论式,若许自续,则立自相之量先须立敌极成,次以彼量立敌二家成立三相,再成所立。若无比量,则有法等皆不得成。若不许自续,则依实事师他自所许比量而成,于自不须以比量成故。诸论中所说比量,亦皆唯为破除他宗是他彼量,非自续量。(宗喀巴,2001年a,第473-474页)萨迦·高然巴说:若认承由自相成就,则必须成立自续,即如我方之实事师及清辨等。若于名言中亦不许由自相成就之法,则无疑不须承认自续。此由细分之所破中破。是故,清辨等承认由自相成就之法,为成立彼,故尔须承认自续之因。阿阇黎月称等不承认由自相成就之法,故尔承认自续之宗、因等成为无意义。月称在《中论明句论》中说:“若是中观宗则立自续之比量不应理也。因不承认他宗故”。如此而说,不承认自续之理由是因为无有承认自相成就之法。(高然巴,第7-8页)这里关涉中观自续和中观应成的本质特点。自续派是主张就名言的范围而言,诸法皆以自相而存在的说无自性宗。在他们看来,借助真正的因(此正因由存在的三条原则所构成)就能破除一般人认定诸法真实存在的错误观念,所以称为自续派。它的特点是,在方法论上主张必须运用因明的正规格式,立出正确的因量,即在破论敌时首先要提出自己的正当理由,要用概念、判断、推理的论式,才能使对方了解己方的观点,有效地破他立己。既然要用因明的格式来破坏他宗,成立己宗,则因明的宗、因、喻三支中的因支必须具足三条原则,即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的“三相”,然后才能构成一个正确无谬的因。因为自续派主张破他须自立量,因此不得不承认自立之因、喻是实存的。只有先肯定了这点,立量才有意义。否则,一说无自性便自语相违。既然要承认因的实在,那么,就只好承认构成正因的三条原则也是有自性的,有其自相的,而不是假名施设了。这就是自立量派,即中观自续派。
应成派主张,即使在名言中诸法也不以自相而存在的说无自性宗。原因在于此派认为,仅仅用应成的破式就能使论敌心中生起了解我方论点的比量,故称应成派,亦称随破派,即随应破派、归谬派。在方法论上,中观派的祖师龙树,原是以破显宗的,亦即自己不另起炉灶来建构一套学说体系,而把重点放在指出对方理论的内在矛盾上,即将论敌的观点破到使他自知理亏、认输而放弃自己的立场为止。
中观应成派认为,一切法无自性是中观派的根本精神。如此,因明中的因、喻也是无自性的,不是绝对永恒的独立实体。月称说:“凡中观师理应不用自续比量,不许他宗故。”(月称,第60卷第13页)又说:“应成反义亦唯属他,非属我等,自无宗故。是故,我等何有与自宗相违?是故,按己立应成反义之观点,则论敌之过失愈多,愈能满足吾等之意愿……由无自性师对有自性师立应成时,此应成何能成为应成反义?是故,成立应成者,唯以破他宗为果故,非是应成反义……”(同上,第17-18页)“……诸自续比量师成了有此过失,吾等不用自续比量。以诸比量唯破他宗而为果故”。(同上,第25页)中观应成派不许自立量,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便可有效破除论敌。这和中观自续派的“破他须自立量”的观点截然相反。那么,一切事物和现象怎样才算成立和存在了呢?在应成派看来,只要是概念施设、分别假立就算存在了。换言之,世俗事物存在的程度只是分别假立或概念施设而已。若超越此界限,稍事追究、考察,便涉足于胜义之领域了。
可见,应成约简,偏尚破而不立的方法,接续龙树、提婆以来否定性的思维方式;自续深芜,以逻辑推理的方式来破他立己,秉承陈那、法称的因明系统。以上内容,藏传佛教学者各有精思深义,以抉前贤之奥。宗大师说:诸经论义,若如是解,当许自续,若如彼解,则不可许。此义虽是经中所有,然就已译自教诸论,观察自续、应成当何所许,及说自续非理、应成符理者,除月称诸论及随行者外,皆未明说。渐次者,谓于佛护解释“诸法不自生”颂义,显无清辨所出过时。《明句论》中说,佛护师不许自续,及成立中观师不应用自续,并许彼者有多过难,开此车轨……清辨论师未谙佛护许不许自续,与自不同,是想定许自续为宗。由是因缘,故亦不许自与佛护破人、法自性,其所破事更有差别。清辨后学观音禁论师,了知《明句论》解释《般若灯论》中破佛护时,应释月称说清辨过为转不转。寂护师徒等亦应解救月称破自续之过,然皆未解说。总以此二论师虽于名言亦破自相,于无自性中因果等法一切建立皆极应理。(宗喀巴,2001年a,第93页)萨迦·高然巴根据月称《中论明句论》的思想作了系统总结,认为中观宗就应该像佛护一样,只要把敌方所承许的观点的前后相悖之处揭露出来,破除了敌方之邪见也就足够了,无须再说自续之因及喻故。如果用指出敌方论点的内在矛盾的方法都驳不倒其邪说,那么,用说自续之因、喻来揭破敌方之邪见就更不可能了。“如果是中观宗,将诸内处无从自生作为自续宗,彼所立之自续因,则非应理。诸内处从自体生,他宗无从自生,此亦从自续中无所承许,彼之能知月称论师引用了《四百论》、《回诤论》的话说明之。”(高然巴,第29-30页)
这便是中观应成派与自续派的复杂内容与发展脉络。于此足见藏族佛教学人对于中观应成与自续解彻深义,领悟无遗。
二、东方自立量派三大家与瑜伽行中观自续派
印度大乘中观宗晚期的分化,大的思潮有应成派和自续派的对垒,小的流变尚有自续派内部之诸多支分。一则经部行中观自续派,二乃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经部行中观自续派的代表人物是清辨、智藏。他们谓“不许自证而许外境由自相成就之中观师”。( 参见晋美旺波)显然,清辨的观点与瑜伽行中观自续派是对立的。清辨和智藏都是经部行中观自续派,他们主张一切法按胜义谛说皆无自性,但在世俗谛中则一切法有其自相。清辨说:“若说色无意言﹑名言之遍计所执性即是损减事物,以及损减意言及名言,任谁将此二法所遍计义,此即非有。例如于绳上误起蛇想,非说无遍计执,由绳近似于蛇之缘故,产生错觉,故尔无遍计执义,然名言中说于盘蛇而无蛇,则有悖于多数人之普遍认识。于胜义中破除有实物,是随中观说。于胜义中无实体之蛇故,从自性中无生故……然在名言时分两方面皆许为成就极成。”(清辨,第57卷第1410页)“生无自性是怎样的?由缘之力而生。何谓非自生,彼于胜义中如何由缘力而生?如果说,或由自性,或由他物,或由二者,或从皆有,或从皆无,或从皆有及皆无中有生者,从一切相中由如前所开示之理,彼无生故。说非如幻等生之生,总而言之由名言成就谛实。”(同上,第57卷第1415页)
清辨在此讲了两个意思。首先,如何看待视绳为蛇之错觉。对此,宗喀巴解释说:“若他于绳妄执为蛇,义虽非有,然于盘蛇而执为蛇,于名言中彼义实有。如是于色若执为受,其境虽无,然于色上即执是色,彼境可说名言有故。”(宗喀巴,2001年b,第62页)其次,如何看待“有生、无生”。清辨认为,从胜义谛的角度讲,从本质上看,即无生,但在世俗名言的范围看,有生、住、坏、灭。这些都是由缘起之力所造成的。所以,宗喀巴说:“由是当知,言自性生者,即是由自相生。若于有事破彼生时,决定须加胜义简别,以于世俗许有自相生。”(同上,第63页)这就是清辨、智藏所许之经部行中观自续派。为什么说它是经部的呢?因为在世俗谛中外境是由极微和合而成,它是有自相、自体的。为什么它又是中观的呢?因为在胜义谛里这一切都是空无自相的。这样经部义与中观论在清辨处达到了对峙而互补﹑渗透但独立的境地。“智藏在解释中观时,亦于名言不破自相而许有外境。”(同上,第64页)清辨在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后即引述唯识宗的观点。在清辨看来,唯识宗从根本上主张内心外境“ 二者皆非成就,观察二者是如何皆非成就的。”(清辨,第57卷第1416页)他引用了《辨中边论》中的如下偈颂:“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此境非实有,境无故识无。”(《辨中边论》上卷,第3页)这便说明内心和外境都应说是无自性的。但它是依次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又引用了《辨中边论》中的一段偈颂:“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同上,第4页)这是先说唯识无境,旨在肯定识,否定境,后再进一步说,识亦不可得,意在否定识。清辨不同意唯识宗的这种有过程的说法,便批评说:“如果想先承认唯心,然后再心境全部舍弃,这就像先沾染上一身污泥,然后再去洗掉,与其这样,还不如早先就应该远离污泥得好,就像观察外境全无自性一样,对内识亦可如是而通达无我及无生”。对此,宗喀巴在《辨了不了义论》中也说:“《释论》说为瑜伽师宗先为悟入世俗谛时,破除外境,受许唯识。后为通达胜义谛时,亦舍唯识。此说与其先令执受内识实有,后仍破除,宁如最初即说无实为妙,如境无实,亦能通达识无实故”。(宗喀巴,2001年b,第65页)这与清辨的观点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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