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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谈外道邪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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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2: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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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道邪魔——印光大师文钞选
以此魔子,初则妄充悟道,人未归附。近则妄充得道,故得远近争赴。且自谓我所说法,令人易于得道。故一境若狂,咸相崇奉。妄充得道,须有事实,人方肯信。故肆无忌惮,随口乱说。常为人言,我能入定,超度亡魂,令其生天,或生净土。能知一切亡人,或生天上,或生人间及三恶道。又知某人生西方上品,某人生中品,某人生下品。由是之故,不但愚夫愚妇,靡然从风。即不明佛理之士大夫,亦以为实属得道,而归依信奉者,日见其多。纵有智者斥其狂妄,由彼邪说入人深故,了不见信。(增广文钞卷一·与泰顺林枝芬居士书二)  
【佛菩萨乘愿示生时,绝不会轻易泄漏身份】      
接手书, 不胜慨叹。汝何得瞎造谣言, 谓燃灯古佛降生汝家, 未周岁而殇乎。诸佛生死已了, 决无示生复殇之理。佛若为度众生, 乘愿示生, 实有其事。然既示生, 亦决不说我是某佛, 及至度生事毕, 将示涅槃, 方始显本。决无示生, 而不及大作佛事即夭殇者。声闻初果, 已断见惑, 尚有思惑未断。故须七生天上, 七返人间, 方断思惑, 而证四果。二果, 则一生天上, 一返人间, 乃证四果。(初二果之生人间, 寿皆长短不定, 或数月, 数岁, 数十岁, 仍系随业受生者。)三果, 以欲界思惑已尽, 尚须在色界五不还天, 经历多劫, 方可断尽思惑, 而证四果。四果, 则见思二惑净尽, 三界内了无生缘。若发宏誓愿, 示生则可, 非随业受生者比。汝以业力凡夫, 造此谣言, 诬谤古佛, 欲求世间瞎眼汉, 谓汝是佛之父母。若当道有通佛法之人, 必定以妖言惑众治汝。即当局无暇问及, 亦不怕天雷殛汝乎。汝还到处求人和汝之诗。若非邪正不分之外道, 与香臭不识之痴人, 谁肯许汝之言为是乎。汝当痛改前非, 凡寄出之信, 再去信直陈其罪, 哀求忏悔, 庶可不致以凡滥圣, 永堕阿鼻地狱, 受诸极苦, 永无出期。如不以光言为然, 则汝是魔眷, 非我弟子。汝何苦瞎造谣言, 被明眼人唾骂, 被天地鬼神殛诛乎。因望汝知即改悔, 不然, 苦报来时, 悔不可及, 故不得不尽我之分, 直言痛责。汝若不听, 与我无干。     日前接手书, 知已认过, 求哀忏悔。本欲即复, 以无暇, 故迟至今。人生世间, 须守本分。衣服, 器用, 名称, 均不可以至尊贵者为美而妄称之。譬如庶民, 妄称帝王, 罪必灭族, 可不惧哉。汝以未周岁之殇子, 妄称燃灯古佛示现, 欲得佛父佛母之美名。不知亵蔑古佛之罪, 尽未来际, 亦无出阿鼻地狱之日。非光道破, 尚欲将所作之诗, 遍示国人。俾无知之人, 亦仿汝迹而踵行之。则奸邪渔利之徒, 各以殇子为古佛示现。初则只取无知之人赞叹。次则为之起塔, 为之修庙, 而敛财以致富。又次之, 则奸邪咸相结聚, 遂立教门, 蛊惑愚俗。久则劣迹露出, 俾大家同受国法。而邪人当时有匿迹未受诛者, 久复发生, 如白莲教等蔓延不断, 为世间害。嗣后其教徒, 但改名称, 不改事实。彼诸外道, 悉事秘密, 虽父子, 夫妇均不相传。以此秘密, 固结愚人之心, 任何善知识开导, 均不信从。如狗以屎为美, 非吃不可。常与人说, 吾师是某佛某祖师出世, 吾是某佛某祖师出世。瞎造谣言, 以期得名闻利养。而不计坏乱佛法, 疑误众生, 生受国法, 死堕恶道, 从劫至劫, 无有出期, 其为流弊, 可胜言乎。汝之作为, 若不痛改, 必与此同, 可不畏哉。宜印一改过忏悔之信, 凡以前寄诗之处, 各为寄之, 以期周知。涅槃室三字章, 烧之。前所妄拟设者, 通皆取消。按一函遍复所说, 生信, 发愿, 念佛, 求生西方。果肯真心发露忏悔, 定可业消智朗, 障尽福崇, 仗佛慈力, 往生西方, 其为利益, 何能名焉。光之为汝, 可谓至极无加, 尽我之职分矣。汝果熟读而详思之, 当必有涕泪滂沱, 不能自止之情状焉。(文钞续编·复某某夫妇书二)      智者勿道不是佛现身, 即真是佛现身, 以既现为僧, 便当隐实示权。故必须有经可证, 方为宏传之轨。倘自以为佛, 自说未来之经, 即为彼后世著魔之徒, 皆说我是某佛某菩萨而为先导, 此弘法之法身大士不显本之所以也。汝既知法华身子内秘外现之义, 何独于智者而疑之。(三编卷一·复恒惭法师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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