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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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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2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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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7-5 21:36 编辑

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
冥罚淫律篇: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
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
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
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圠狱,历五百劫,转为
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
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
。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  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
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
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
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
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
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
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
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
。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
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
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
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
见善恶分明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
》,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
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
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
。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卣受苦
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
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
。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
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
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
。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
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
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
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
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
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
。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
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
,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
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
,各历一百幤即受苦于地狱,个虫蚁,为禽兽,各历一
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
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
,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
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
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
。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
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
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
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
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
为走兽。
  渔猎男色(此即同性恋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
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
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
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奣: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
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
,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
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
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
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
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
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
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
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
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
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
。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
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诸神
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
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
。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
,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
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
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
。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
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 孚佑帝君
奏明

  玉帝,照准施行。
  谨  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 文昌
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 上帝
所定,秘之玉箧, 文帝恳求 玉旨,颁行人世,发明
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灮劫以诛其心。清光绪
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 玉帝准后,颁《轮科》彠明
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 诸仙述辑,
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
示人间
古时要广传多人,非耗费很久时间,甚至数百年以上方
能流传天下,然拜网络科技所赐,如今只要移动鼠标点
按贴文,一夕之间即可完成古时不可能的任务, 上天
慈悲,亦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
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
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
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
朋友如果你想在最短时间根戒让你痛苦无边的淫邪乃至
达成心中所愿,请将此戒淫宝文传给更多的人看到,让他
人因你的善心流传而得大利益(心诚则灵全赖你信不
信!!!)切莫入宝山空手而归!!!!
[可以通过网络,出版,论坛转帖,口头介绍等等一切你能
想到的方法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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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7-5 21: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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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6-15 03: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7-5 21:36 编辑

    淫---这玩意儿非常的可怕!
    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一件东西.
    在小乘戒来说,比杀生还可怕.就算你有足够的本事修得能发起神通了,一犯淫,什么都玩了--
    但在这个世界的饮食男女却又那么的根深蒂固.
    ---无奈呀!!!
    愿有大修行者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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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6-25 21: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7-5 21: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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